
▲樊蕊(化名)參加領導舉辦的酒宴而酒精中毒身亡,家屬認為另有隱情。(圖/翻攝澎湃新聞)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江蘇連雲港一名29歲女子樊蕊(化名,下同)2024年在陪領導與政府部門官員飲宴後身亡,警方認定無犯罪事實、未立案處理,但家屬質疑調查不透明,指死者體內被檢出男性精液,懷疑另有隱情。事發一年後,父親樊旭聲向公安機關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公佈死因與不予立案依據,引起外界關注。
《澎湃新聞》報導,樊旭聲稱,事發一段時間後,他得知女兒死後體內被檢出男性精液,遂對女兒死因產生懷疑。在女兒死亡一年後,樊旭聲對公安局提起訴訟,要求公佈女兒死因等信息。

▲連雲港贛榆區塔山鎮政府大樓。(圖/翻攝澎湃新聞)
樊蕊2024年2月24日參加公司老闆宴請鎮領導的酒局後,疑似酒精中毒身亡,家屬獲得兩百多萬元(人民幣,下同)賠償,涉宴的鎮黨委書記、鎮長等4名幹部遭處分。警方調查後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決定不予立案。
樊旭聲表示,事後得知女兒體內被檢出男性精液,遂對死因起疑。他於2025年4月申請公開調查結論及未立案依據,警方以屬「刑事案件類資訊」為由拒絕公開,但樊旭聲質疑,「從未立案,何以稱刑事案件?」並於10月29日正式對公安局提告。

▲警方出具的不立案通知書。(圖/翻攝澎湃新聞)
據了解,樊蕊任職於昌隆公司,曾於元宵節隨公司老闆劉某宴請塔山鎮5名幹部,席間多次敬酒。翌日早上,劉某報警稱樊蕊無呼吸,警方初查為「酒精中毒死亡」,後經紀檢部門調查,確認當晚鎮幹部違規接受宴請,予以黨紀警告處分。
樊旭聲回憶,當時在殯儀館見到女兒遺體,頭部無傷痕、腹部以下呈青紫,他兩度要求屍檢卻被告知「已檢體液」,且檢出劉某精液。根據紀檢回覆,案發當晚劉某指派兩名女員工將醉酒的樊蕊扶至其辦公室休息,隨後劉某進入臥室,兩人發生性關係,翌晨樊蕊死亡,劉某隨即報警。
當地公安局2024年3月4日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稱「經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一年後,紀檢單位回覆舉報人,指劉某與樊蕊「系情人關係」。
樊旭聲強調,若真是自然意外,家屬可以接受,但若涉及刑案,絕不放棄追查,「我只是要一個清楚的死因與公道。」當地法院現已受理此案,相關訴訟程序仍在進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