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高等檢察署破獲港人丁小琥共諜組織案,起訴7人。(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灣高等檢察署再度破獲共諜案。高檢署查獲香港人丁小琥來台籌組共諜組織,大手筆花費1100餘萬元,吸收我國6名現役、退役軍官,竊取機密,並遊說現役軍官於兩岸未來發生戰事時率領部屬消極不抵抗。檢方查證屬實,18日偵查終結,對丁男在內的7人依照違反《國家安全法》等規定,提起公訴。
根據檢方公布的起訴資料指出,丁小琥為香港籍大陸人,他受中共軍委政治部聯絡局南寧工作站指示,自2023年起,先利用機會吸收我國陸軍戰備訓練退役中校王文豪,而後再透過王文豪,吸收國防部參謀本部防空飛彈指揮部退役中校譚俊明。
丁小琥以2人為中心,遊說陸軍裝甲兵指揮部士官長呂芳契、陸軍部隊訓練北區聯合測考中心機械化步兵少校參謀官楊博智、楊博智的的胞姊,以及空軍飛指部中尉人事官楊千慧,楊女的丈夫、空軍飛指部少校管制官邱翰林,均吸收為組織內成員。丁男為與組織成員會面、交付機密,也多次假藉商務活動或觀光名義申請來臺。而為了便利共諜工作,丁男還透過陳姓業者,以地下匯兌的方式,轉匯1112萬7600元來台,丁男則視機密程度,按件計酬給予現役、退役軍官。
案經高等檢察署偵辦後,從今年7月間起,就陸續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憲兵指揮部新北憲兵隊、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保防安全處,共同發動4波偵查作為,將涉案的6名現役、退役軍士官,以及丁男等7人聲請羈押禁見至今。
全案於18日偵查終結,高檢署依照違反《國家安全法》等規定,對丁男等提起公訴。此外,台北地檢署也針對丁男、陳姓業者,依照違反《洗錢防制法》、《銀行法》等規定,提起公訴。此外,組織內也有何姓、張姓2位民眾,但2人已經過世,本次做出不起訴處分。
另外高檢署在起訴書中,針對6名現役、退役軍士官,認為6人違背忠誠義務、違反保密規定、違背守土衛國職責,僅因個人利益薰心,而出賣國家人民,洩漏或交付公務秘密、軍事機密,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實在令人痛心。6人背叛自己的袍澤,背叛自己的國家,應受到法律最嚴厲的制裁,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收儆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