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梁文傑。(圖/記者蔡紹堅攝)
記者蔡紹堅/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羅智強20日召開記者會,指控民進黨透過《國籍法》第20條剝奪陸配的參政權,並預告將提修法,明定陸配參政權不受國籍法規範。對此,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梁文傑表示,立院有各式各樣的意見,交由立院辯論與處理,但國籍法不管怎麼修,單一效忠的核心原則都必須要遵守。
梁文傑20日下午在陸委會例行記者會上提到,這次爭議之所以存在,是因為《兩岸條例》規定陸配有參選的權利,但《國籍法》又規定,任何人當選公職,必須在就職的1年內放棄外國籍,「所謂的外國籍,照內政部的解釋,就是中華民國國籍以外的國籍,這個解釋會有一些人覺得不正確、有一些人覺得不滿,也有一些人覺得應該寫得更清楚。」
梁文傑坦言,其實關於《國籍法》第20條的問題,不是只有立委羅智強講,民進黨也有提案,就是要明定所謂的「外國籍」也包含「境外政治實體」;還有人提案要修《公職人員選罷法》,所謂的陸港澳居民應該放棄原有國籍才能登記成為候選人;也有人提案要修《兩岸條例》第21條,原大陸地區人民參選公職候選人的話,必須先提出喪失原國籍的證明。
▼國民黨團召開「賴皇帝欺負小陸配」記者會 。(圖/國民黨團)

梁文傑說,對於這個問題,立法院有各式各樣的意見,這些意見就交由立法院辯論與處理,「陸委會的立場就是尊重內政部的解釋。」
梁文傑強調,國籍法第20條的核心是「效忠」,為什麼會規定公職人員當選之後,必須要放棄原來的外國籍,基本核心概念就是,公職人員只能效忠單一國家,若同時擁有兩個國籍,不管效忠的是兩個國家、兩個政治實體、兩個政府,都是會產生矛盾的。
梁文傑還說,最近看到國民黨中常委何鷹鷺因為所發表的言論,被國民黨考紀會開除黨職,這就表示,即使對國民黨來說,效忠中華民國的問題也是必須要維持的,「國籍法不管怎麼修,單一效忠的核心原則都必須要遵守。」
至於效忠的定義,梁文傑解釋,效忠不效忠當然要看行為,但在法律規定上,很多時候要看形式,也就是說,如果同時有兩個國籍,這在單一效忠的形式上就已經不合格了。
梁文傑也舉例,對岸的國安法,會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有義務配合情報部門的工作,如果同時有中華民國的國籍,又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那效忠就會令人存疑。
梁文傑又舉另一個例子,他說,根據正副總統的選舉辦法,凡是外國人歸化或是港澳、大陸地區人民取得中華民國國籍,這些都是不准參選的,「如果正副總統是不准許雙重效忠的話,那為什麼立法委員可以?為什麼縣市長可以?這個是大家必須要去討論的,所以我覺得在立法院辯論的時候,大家要把這些概念給釐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