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竹縣政府勞工處前處長、前副處長為企業關說、免除裁罰。(圖/調查局提供)
記者楊永盛、葉品辰/新竹報導
新竹縣政府勞工處爆出貪污醜聞,前處長劉家滿、前副處長林東山涉嫌收受企業提供的高額禮券、替特定廠商「喬」掉勞檢罰單,新竹地方法院今(21)日下午由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處劉家滿合併應執行4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林東山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可獲緩刑5年。
檢方起訴指出,身為公務員的劉家滿竟當起仟崧家園康復之家與芊馨園護理之家的「隱名股東」,每年領取高額分紅,更與副處長林東山透過遠東新世紀化纖廠顧問許柏炤,收受遠化提供的大筆年節遠百禮券。日後遠化遭勞檢違規時,3人共同關說放水,使企業多次免於開罰;其中包含員工申訴超時加班、交接班未給加班費等違法情事,原承辦人擬罰15萬元,卻遭上級干預撤銷。

▲檢方查扣遠百禮券、股東分紅等罪證。(圖/調查局提供)
此外,去(2024)年職安署查獲遠化違反《勞基法》,劉家滿以「改裁部分違規」方式,再度讓企業免除5萬元罰鍰。對於仟崧家園遭查獲的違規,他也以「忙於評鑑」為由退回處分書;3名芊馨園員工指控遭高薪低報,縣府承辦人擬罰26萬元,卻遭劉、林聯手退回,讓業者全身而退。
法院認定,劉、林兩人對所主管業務,明知應依法裁罰卻藉由退回裁罰書、拒絕用印等方式替企業「消災解厄」,甚至跨越權責範圍替非所轄機構擋罰,全案今日宣判,劉家滿合併應執行4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林東山2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可獲緩刑5年,但須在判決確定後2年內需繳交60萬元給公庫,遠東化纖總廠公關許柏炤也被判3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