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的涉台言論,引發中國當局不滿。中國駐日本大使館21日在X發布文章,引用《聯合國憲章》第53條、77條、107條的條文,似乎是在暗示中國有權對日本實施軍事行動,而且無須安理會授權。這篇文章公開之後,引發多國網友熱議。

▲中國駐日本大使館的X文章引發各國網友關注。(圖/翻攝自X/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日本國大使館)
中國駐日本大使館21日在X發文,內容提到,《聯合國憲章》專門設立敵國條款,內容規定德義日等法西斯或軍國主義國家,若有再次實施侵略政策的任何動作,中法蘇英美等聯合國創始成員國有權對其直接實施軍事行動,無須安理會授權;文中還附上《聯合國憲章》第53條、77條、107條條文的截圖,似乎是在暗示中國有權對日本實施軍事行動。
然而,這篇文章公開之後,掀起多國網友關注,大家紛紛留言表示,「這是大約80年前的條款了吧」、「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奪走了中華民國的代表席次,根本不是聯合國創始成員國吧」。不過,也有少部分中國網友留言力挺。
根據聯合國官網公布的《聯合國憲章》中文版,第53條、77條、107條條文內容如下:
第53條:
一、安全理事會對於職權內之執行行動,在適當情形下,應利用此項區域辦法或區域機關。如無安全理事會之授權,不得依區域辦法或由區域機關採取任何執行行動;但關於依第107條之規定對付本條第二項所指之任何敵國之步驟,或在區域辦法內所取防備此等國家再施其侵略政策之步驟,截至本組織經各關係政府之請求,對於此等國家之擔再次侵略,能擔負防止責任時為止,不在此限。
二、本條第一項所稱敵國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為本憲章任何簽字國之敵國而言。
第77條:
一、託管制度適用於依託管協定所置於該制度下之下列各種類之領土:
a.現在委任統治下之領土。
b.因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果或將自敵國割離之領土。
c.負管理責任之國家自願置於該制度下之領土。
二、關於上列種類中之何種領土將置於託管制度之下,及其條件,為此後協定所當規定之事項。
第107條:本憲章並未取消或禁止負行動責任之政府對於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本憲章任何簽字國之敵國因該次戰爭而採取或受權執行之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