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務部某監所公務員和開小吃店的女友雇用3名少女坐檯陪酒。(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郭玗潔/台東報導
台東尹姓男子在法務部東部某監所單位擔任公務員,他與開設茶店的陳姓人妻交往期間,兩人竟雇用3名未成年少女坐檯陪酒、直播招攬生意,其中最小年僅14歲,被警方查獲。台東地院審理,法官依尹、陳兩人各犯3個共同犯意圖營利而容留使少年坐檯陪酒罪,尹合併執行有期10月徒刑,可易科罰金30萬元,緩刑2年,並向每名被害少女及公庫各支付10萬元。陳女因是累犯,被3罪合併執行1年1月徒刑,可易科罰金39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46歲已婚陳姓女子在台東開設「甜蜜蜜小吃部」,48歲尹姓男子則為她男友,負責協助她店內結帳、點單和接待客人,兩人雇用3名未滿18歲的少女唱歌跳舞、坐檯陪酒,每次坐檯1番共2個小時,會向客人收取5、6百元費用,陳、尹則抽取100至200元傭金,剩餘錢當作3名少女的薪資。
2023年6月27日晚間,其中2名少女還在小吃部直播招客,自稱「小姐」,直喊「快點來甜蜜蜜陪我們唱歌喝酒玩遊戲」,遭學校老師發現而通報。同月30日晚間員警來店裡臨檢,見3名少女逃竄出小吃部門口規避檢查,於是在7月5日晚間,再度拿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執行搜索,一名14歲少女竟被其他員工塞在冰箱內躲避、另一名少女正在包廂內坐檯陪酒,並扣得包廂估價單、帳冊及監錄系統主機等證據。
檢方查出,陳女先前就曾多次在同家小吃店雇用少女陪酒遭判刑,2023年3月剛易科罰金完畢,就馬上重操舊業,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兩人。
台東地院審理,法官判定兩人犯行屬實,審酌尹男於法務部矯正署某單位擔任公務員,月薪約6萬,依尹犯3個共同犯意圖營利而容留使少年坐檯陪酒罪,合併執行有期10月徒刑,可易科罰金30萬元,緩刑2年,並向被害3名少女及公庫各支付10萬元。另陳女為累犯,3罪合併執行1年1月徒刑,可易科罰金39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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