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丈夫主張妻子出差返程途中,遭到長官性侵,調查結果逆轉。(示意圖/123RF)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女子小玲(化名)先前與長官阿雄(化名)公務出差,怎料返程途中遭到性侵,氣得丈夫一狀告上法院,索賠80萬元。怎料案件經過調查,竟出現逆轉,法官審理後予以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丈夫主張妻子2018年9月間與阿雄一起到外地出差,怎料在返程的途中,阿雄突然將車輛停靠在新北市萬里區的某處海邊,並且撲向坐在副駕的妻子,強行動手逞慾,行為讓他的心靈深受打擊,因此要求賠償80萬4,200元。
不過,民事庭法官調查後發現,小玲在刑事調查時說辭反覆,一下稱阿雄的生殖器僅碰到大腿,並未性侵得逞,一下又稱阿雄脫去她的貼身衣物後,強行性侵得逞,對於性侵一事前後說法不同,難以讓人採信。

▲丈夫主張妻子出差返程途中,遭到長官性侵,調查結果逆轉。(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此外,在案件發生以後,小玲曾傳訊給阿雄,說出「我很心疼你」、「我很想念你……像以前一樣」、「想念與你的南行」、「有你跟我在一起的地方,才會有晴天」、「如果我們還有緣分,我一定不會放棄這段」等話語,甚至還稱「會讓你沒事」,與一般性侵案被害人的反應並不相同。
因此,台北地院民事庭法官認為,丈夫主張小玲遭到阿雄性侵一事非可憑採,難認阿雄有何以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丈夫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等情況,索討的80萬餘元應屬無據,最終予以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