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女子從小遭哥哥性侵卻不敢說出口。(示意圖/VCG)
記者陳宛貞/綜合外電報導
新加坡一名31歲男子因性侵親妹妹長達11年,1日被法院判處10年有期徒刑及鞭刑24下。男子的犯行始於2007年,當時他僅有13歲,而妹妹年僅7歲,案情曝光後震驚社會。
綜合《海峽時報》等外媒,法庭文件顯示,男子的性侵行為持續至2018年才停止,案發地點包括家中及轎車後座。受害女子現年25歲,直到2023年3月向伴侶和姊妹透露此事並報警,加害人才在同年4月18日被捕。
檢方說明,受害人起初因年紀太小,無法理解自己遭到侵犯,隨著年齡增長,她選擇保持沉默,只因「不想遭受他人批評,也想保護家庭。」直到2017至2018年間,當時23歲的哥哥仍持續強迫17歲的妹妹發生性行為。
被告承認犯下3項性侵及亂倫罪名,另有4項罪名合併考量,包括性侵未遂等。法官指出,他濫用妹妹對哥哥的信任,導致受害人一生難逃創傷陰影。
辯護律師金賈夫德卡爾(Tanaya Kinjavdekar)為男子求情,稱這對兄妹的家人得知這起事件後感到震驚與痛苦,男子對此深感懊悔,他的未婚妻也願意支持他,請求法院寬大處理。
法官最終宣布判處男子10年有期徒刑及鞭刑24下,他原先請求延後2個月入監被拒,但仍獲准延後2周至12月15日報到服刑,保釋金為10萬新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