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林國春。(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去年將回收價值僅32.56元的大同電鍋送給拾荒老婦,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士林地院2日判處黃姓隊員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對此表示,「如果有認識當事人的好朋友,麻煩協助轉告或連繫,若當事人願意上訴,我林國春願意全力相挺,所有相關費用,我全數負擔!」。
林國春表示,清潔員送電鍋的案件,他九月時已經發表過看法,最近看到一審判決,真的替台灣司法感到悲哀。電鍋是被丟棄的。原所有人放在回收處、不想留、也不在乎誰拿走。這樣的物品,清潔隊員轉送給需要的人,本質就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小善。結果在司法體系中,被套上侵占、貪污的標籤。
林國春指出,沒有實質法益受損,用微罪不舉的角度去看完全可以忽略不計,法律卻硬把行政規則放在前面,把整個事件延伸成犯罪。這種推論方式,完全看不出對現實狀態的理解,也看不出司法體系對常識的尊重。老百姓一點點行為被放大檢視,真正手握權力的人卻能輕鬆穿過縫隙,那種不對稱,才是最傷人的地方。你看,那些監察院濫用公務車的監委笑嘻嘻安全下莊,那些棄保潛逃的綠友友繼續享受人生。
「竊鈎者誅,竊國者侯,憑什麼?」,林國春說,「我看不得這個案子就這樣結束。如果有認識當事人的好朋友,麻煩協助轉告或連繫,若當事人願意上訴,我林國春願意全力相挺,所有相關費用,我全數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