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憲兵許俊傑殺害女友並侮辱屍體,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憲兵許俊傑與同為憲兵、相識自高中的劉姓女友交往後,疑因懷疑對方變心,於2024年5月在爭執中將其勒斃,並兩度姦屍,劉女胞姊隔天發現後報警逮捕許男。檢方依殺人及侮辱屍體罪起訴。一審國民法官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維持原判,最高法院也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現年20歲的許男與死者劉女不只為軍中同袍,二人自高中時就為同學。高中畢業後分別簽下志願服役同意書,並一同進入憲兵指揮部服役,還分發到同一個單位。日久生情之下,2人成為男女朋友。但疑似因為許男掌控慾太強,一直懷疑劉女變心,終於釀成悲劇。
去年5月中,許男晚間持劉女給的家中鑰匙,進到劉女房間,劉女的胞姊當時也在家中,但看見2人對話平和,未多加注意,直到隔天上午,劉女胞姊因為約好要一起到桃園探望祖父,但妹妹卻一直沒有走出房門,劉姊在門外出聲詢問,但劉女卻僅以LINE回傳「收到」、「再等等」。
不料,過了1個小時劉女仍未出門,姊姊察覺有異,拍門呼喊劉女,但LINE這時竟傳來「妹妹死了」的訊息,胞姊衝入房內,發現蓋著棉被的劉女全身赤裸、斷氣躺在床上。房內的許男則衝出房門,試圖拿水果刀自殘但遭制止。警消人員趕赴現場,許男遭捕,劉女送醫後仍回天乏術。
許男被捕後表示,當晚9點多2人發生爭執,失手掐死劉女,越想越不甘心,還2度侮辱屍體,一直到了早上,胞姊找人時,才以劉女手機拖延,但紙包不住火,最後才坦承殺害劉女。檢方依照「現役軍人殺人」、「侮辱屍體」等罪提起公訴。
一審由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重判許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2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