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先生曾向醫師反映過,術後心臟痛。(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AI製圖)
記者廖翊慈/綜合報導
吉林舒蘭一名42歲男子在無明顯不適情況下接受心臟支架手術,單次被植入多枚支架,術後不久突發心臟驟停,搶救8天後不治身亡。家屬質疑院方存在過度醫療與無指徵手術情形,相關鑑定雖認定醫方有過失,但責任比例引發爭議。
據《強風新聞》報導,死者陳先生為吉林人,生前在當地國企任職,家庭穩定。其母徐女士表示,兒子在2025年7月26日當天並無任何不適,仍自行開車載著妻女前往舒蘭市人民醫院。當天下午5點多,院方為其實施心臟支架手術,一次性植入6枚支架。術後約半小時,陳先生突發心臟驟停,經搶救後轉入重症監護室,最終於8月3日離世。
徐女士指出,早在2024年11月,兒子曾在吉林市一家醫院體檢,被建議可考慮心臟支架治療。其後,舒蘭市人民醫院邀請外聘的瀋陽某知名醫院李姓醫師到院手術,陳先生曾在該院植入1枚支架,術後狀況良好,也未再出現明顯不適。
但自2025年4月起,院方多次致電陳先生,告知李醫師即將再度來院,希望其配合追加手術。徐女士提供的通話紀錄顯示,三個多月內,院方同一電話號碼共7次聯繫陳先生。她轉述,醫師曾對兒子表示,多放一個支架可以「多活十年」。陳先生因工作忙碌、身體無不適,一度未同意手術,直到7月才前往醫院。

▲陳先生的心臟支架。(圖/翻攝自微博)
徐女士回憶,手術當天中午一家人仍如常生活,並未預期會發生意外。手術約一小時結束,期間醫師未向家屬通報任何異常。術後,陳先生告知家屬,自己一次被放了五、六個支架,且實際動刀的並非先前承諾的外聘醫師,而是院內醫師。主治醫師查房時,陳先生反映胸口發悶,對方稱屬術後正常反應。不久後,陳先生突然意識喪失、口吐白沫,被診斷為心臟驟停。
2025年8月,陳先生妻子與院方共同委託鑑定機構進行醫療損害鑑定。鑑定報告指出,陳先生術前無急性心肌缺血症狀,心肌損傷指標亦未見明顯異常,但在高風險情況下,院方未充分評估即實施高風險PCI手術,適應症選擇不夠準確,存在醫療過失。死因被認定為心臟介入術後多發性小血管栓塞導致心律不整與心衰竭。
鑑定同時認為,患者本身病情複雜且疾病嚴重,醫病雙方責任屬對等。對此,徐女士無法接受,強調兩份鑑定均明確記載「術前無症狀」,認為醫院不應以疾病嚴重作為推卸責任的理由。她也指出,屍檢中從兒子心臟取出多枚支架,質疑一次性植入過多支架與死亡結果存在高度關聯。
在後續處理上,吉林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曾提出由院方承擔55%責任、賠償約50萬元(人民幣)的調解方案,但家屬拒絕接受。徐女士表示,家屬無力承擔漫長訴訟成本,希望能獲得更合理的責任認定與賠償。
對於家屬質疑多次電話「催促手術」,舒蘭市人民醫院相關負責人回應稱,因患者曾在該院接受過治療,屬正常回訪行為。至於具體診療爭議,院方表示已完成鑑定與調解程序,建議家屬循司法途徑解決。
截至發稿,舒蘭市衛健部門尚未就此案作出進一步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