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丈夫的好友稱直播內容屬事實,並非捏造 。(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 曾羿翔/綜合報導
高雄市發生一起因婚外情引發的名譽侵權案件,主角為一名印尼籍女移工。該案件涉及婚姻、隱私及網路公審等多重議題,法院近日最終判決丈夫的好友須賠償8萬元。
據判決,高雄市一名印尼籍女移工阿蒂(化名)與丈夫今年4月共同來台工作。某日深夜,她在員工宿舍內與男同事有超出好友行徑,沒想到被丈夫的好友撞見。該好友因不滿阿蒂的行為,立刻開啟抖音直播,公審其婚外情,並在影片中標記「劈腿、沒穿衣服」,吸引上萬人觀看,進而引發移工圈熱議。
名譽受損提告求償
阿蒂認為自己並非公眾人物,私生活卻遭公開,導致名譽受損及精神痛苦,因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丈夫好友賠償50萬元。她主張該行為已侵害其隱私及名譽權。
法院判決:言論自由界線
丈夫的好友辯稱直播內容屬事實,並非捏造,且出於替朋友報不平的正義感。然而,高雄地院法官認為,該行為涉及純粹私德,並與公共利益無關,縱使內容屬實亦不能免責。法官指出,直播行為已損害阿蒂的社會評價,判決丈夫好友賠償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此案在移工圈引發廣泛討論,凸顯網路公審對個人隱私及名譽的影響。法官的判決再次強調言論自由的界線,提醒公眾在網路平台上應謹慎發言,避免侵害他人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