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1/19日起開跑。(圖/市府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16日表示,114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受理申請自115年1月19日至3月23日止,如經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審核通過,可再向市府申請「桃園市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最高再補助9,800元。
勞動局表示,該計畫採加碼補助方式,補助金額比照「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子女教育補助標準,只要是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可先向勞動部申請2萬6,000元補助,再向市府申請最高9,800元助學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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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勞工已請領其他各級政府就學費用補助或學雜費減免,且符合本補助申請條件者,仍得提出申請,本市將依失業勞工子女學雜費應繳納金額扣除勞動部2萬6,000元補助後,予以加碼補助,讓您安心謀職就業、子女就學無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