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揮剪刀抵抗性侵致男友受傷,法院認定正當防衛免責。(圖/示意照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名楊姓水電工向女友求歡遭拒,竟強扯對方內褲、啃咬臉頰並動手毆打,企圖性侵。女方在危急時刻持剪刀反抗,導致楊男多處擦傷,事後卻反遭檢方依傷害罪嫌起訴。基隆地院審結,認定女子行為屬正當防衛,判決無罪。
判決指出,楊男與女友小美(化名)交往期間多次求歡遭拒。2024年4月20日凌晨2時許,楊男在住處再度遭拒後,竟扯破小美內褲,接著啃咬其左臉頰、毆打左臉,試圖強制性交。小美一邊呼救、一邊掙扎,隨手拿起剪刀反抗,過程中雖遭楊男撞傷胸部並壓制在地,但楊男也因頸肩、胸腹與四肢等多處擦傷而氣力放盡,未能得逞。
檢方調查後,將楊男依強制性交未遂罪起訴,基隆地院於2025年11月判處楊男2年徒刑,全案目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至於小美持剪刀傷人的部分,她坦承當晚持剪刀揮舞導致楊男受傷,但強調是為防衛自己免於性侵。檢方則認為小美行為並非出於自衛,依傷害罪嫌起訴。
法官審理後指出,小美深夜與楊男獨處一室,門戶關閉且外人無法進入,求援也難獲即時救助,處於孤立無援狀態。在此情況下,她持剪刀自我防衛實屬有據。此外,法官認為,楊男當晚性侵未遂,女子必須持續保持警戒,不能讓保護自己的剪刀落入對方手中,因此判決小美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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