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詐團成員黃姓男子去年揪集洪姓等5人分持瓦斯槍、辣椒水,當胡姓車手在桃園區某停車場趁車手面交款項時,趁機攻擊搶得60萬元後逃逸。(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黃姓男子去年根據詐團成員「大鼻」提供的訊息,得知胡姓車手將於7月間在桃園區某停車場面交詐騙款項,黃男揪集洪姓男子等5人分持瓦斯槍、辣椒水到場埋伏,見胡姓車手現身面交款項時,趁機攻擊強盜藏有60萬元黑色背包,逃逸南下台中某工廠,黃男等人分得26萬元,還來不及分贓即被桃警查獲到案;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刑法之結夥3人以上攜帶兇器犯強盜罪嫌將黃男等5人起訴。
檢警調查,25歲的黃姓男子於去年7月16日晚間在台中市太平區新平路上某處工廠,經年籍不詳綽號「大鼻」詐團成員提議強盜車手詐得財物等訊息,黃男私下揪集18歲洪姓、20歲陳姓、33歲李姓、40歲許姓共5人,洪等4人因缺錢花用而同意參與強盜計畫。
黃等5人聽從綽號「大鼻」詐團成員指揮,於7月17日下午4時許,於桃園市桃園區大豐路某停車場旁守候,等到胡姓車手抵達停車場欲轉交詐欺款項60萬元時,黃男即透過通訊軟體LINE指示洪、陳等人行搶,許男在旁把風,陳男持辣椒水衝向胡姓車手向臉部噴灑,洪男則徒手摀住胡口鼻及控制身體,陳男再持瓦斯槍朝胡身體及臉部射擊塑膠子彈,最後由洪、陳2人共同拉扯強盜胡姓車手身上內有現金60萬元的黑色後背包。
「大鼻」將60萬元中之26萬元轉交給黃男後,帶著其餘的34萬元離開,除了「大鼻」外,其餘5人先後落網。
桃檢複訊時,被告黃姓男子等5人,係觸犯刑法之結夥3人以上攜帶兇器犯強盜罪嫌,被告5人坦承犯行不諱,檢方均以共同正犯論處,扣案黃男持有現金51萬元與相關證物,除黃男自身持有之現金25萬元無證據證明是犯罪所得,其餘均宣告沒收,檢方偵結依結夥3人以上攜帶兇器犯強盜罪嫌將黃男等5人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