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議員黃紹庭詐助理費 貪1455萬全吐還...二審仍獲緩刑5年

▲▼        黃紹庭     。(圖/翻攝自Facebook高雄市議員黃紹庭)

▲黃紹庭 。(圖/翻攝自Facebook高雄市議員黃紹庭)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疑涉浮報助理費,前年9月底在檢調收網前一刻搭機飛往廈門,隨即失聯神隱,4日後黃紹庭才自行搭機回台,一下飛機就遭檢方拘提聲押禁見獲准,檢察官後續偵辦時,黃紹庭坦承全部犯行,並繳回1455萬的犯罪所得,高雄地院去年6月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黃紹庭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5年。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今(27)日上午二審宣判,仍維持徒刑2年,緩刑5年。

檢調是在前年接獲檢舉稱黃紹庭疑似涉嫌浮報助理費,並在9月26日兵分多路前往10處搜索,並帶回黃的父母和服務處人員共17人,訊後其中6人分別以2萬至30萬元交保候傳,服務處周姓女副主任則遭聲請羈押,但被法院裁定無保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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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自錄影片澄清非潛逃。(圖/黃紹庭提供)

▲黃紹庭曾一度出面喊冤。(圖/黃紹庭提供)

黃紹庭則在檢調搜索的前一刻,搭機前往廈門,並一度神隱30小時,直到27日才錄影片自清,強調自己絕對沒有畏罪潛逃,黃紹庭在29日下午2時許搭機抵達高雄小港機場,隨即遭搜索、查扣相關證據並執行拘提。

檢方後續偵辦發現,黃紹庭除了用人頭請領助理費,還涉嫌以低薪高報方式詐領公帑,甚至按月匯款3、4萬元到妻子名下的高雄銀行帳戶,由於黃紹庭的太太長年與小孩在美國生活,根本不是議會助理,黃按月匯款到妻子的帳戶也被認定是詐領助理費的一環,黃紹庭還以詐取的助理費支付服務處水電費用,並指示服務處周姓副主任提領相關款項,企圖製造金流斷點。

黃紹庭則對檢方指控的犯行全部坦承,並繳回犯罪所得1455萬,檢察官偵結將黃紹庭夫妻和12名助理起訴,高雄地院去年6月30日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黃紹庭徒刑2年,緩刑5年,繳交公庫150萬元。

高分院今日上午二審宣判,刑度仍維持徒刑2年,緩刑5年,但繳交公庫增加為200萬元,另增加接受法治教育7場次,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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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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