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一名陳姓國術館負責人猥褻女患者,遭判4年6月徒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陳姓男子開設國術館,趁推拿時要求25歲女子小琳(化名)脫去衣褲,4度在推拿床上對她猥褻,並誆騙這些「治療」是為了刺激內部神經,還傳訊息色喊「上下的顏色真棒」,被小琳告上法院。全案經新北地院審理,法官判定陳男犯行屬實,將他依4個強制猥褻罪,判處合併執行4年6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為新北市三重區一家國術館負責人,而受害者小琳因全家長期都找陳男推拿,對他非常信任,還喊他「阿北」,沒想到陳男卻藉此伸出狼爪。
陳男於2022年5至7月間和2025年7月間,趁著小琳來國術館推拿時,誆稱「穿內褲會影響治療」,要她脫掉衣物,以盤腿姿勢躺在推拿床上,並趁按摩時用手掌按壓乳房、以手指沾口水摸私密處、舔下體,表示「口水比較健康」、「這樣刺激的話會感受到顏色」、「我是在刺激妳的內部神經」,陸續共猥褻4次得逞。經小琳察覺有異,報警處理。
全案審理時,陳男辯稱他只是幫小琳做背部推拿處理而已,「刺激內部神經」就是按肩頸穴,「顏色很棒」是指舌頭打開、嘴唇的顏色,而且他在同年4月心臟病發,手術後不能用力,所以沒有開業,怎麼會有這些事發生。
法官認為,陳男在第1次侵害小琳後,曾傳訊「唾液的好處歸納資訊」給小琳,小琳回覆「我知道啊,不過真的不要」、「不是怕,就是不喜歡」,明確告知不喜歡他的「治療」方式。第2次侵害後,陳男又傳訊「昨天認真的看了,顏色確實很棒,上下的顏色真棒」,可見他確實要求小琳脫掉衣物。
另外,陳男又在2024年12間傳訊「晚上只有阿北和大兒子在家」、「超過7點30分就不行了,因為阿姨8點就回來了」,表示如果他家人在場,就不方便「治療」,可見不是正常的推拿。而最後一次侵犯之後,小琳也傳送「上次碰到的那裡很不舒服...阿北,我不想一直回憶」、「被你全身看光,全身治療是我活該,為什麼我要這麼聽你的話」、「如果真的是正常的治療,我就可以跟其他人一起去,或者你的老婆也在旁邊」等,可見陳男每次「治療」過程中,都要求小琳褪去衣褲、必須全裸,且有以「刺激內部神經」之話術碰觸小琳的胸部、下體等部位。
法官認定,陳男以治療為名以行猥褻之實,且犯後否認犯行,耗費司法資源,態度欠佳,依他犯4個強制猥褻罪,合併執行4年6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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