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人妻回娘家居住照顧病父,回家時卻在客廳、房間撿到女性內褲,怒告丈夫和女同事侵害配偶權。(示意圖/翻攝pixabay)
記者郭玗潔/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人妻回娘家照顧重病父親,回家時卻發現客廳散落內衣褲,過幾天返家又撞見丈夫和女同事在家獨處,女同事見到她還驚慌躲到廁所,直到不得已才走出來道歉,承諾會離開人夫,不料,隔天人妻又在家中臥室撿到內褲。人妻認為兩人不倫,怒告求償百萬。桃園地院審理,認為人夫和女同事侵害配偶權,應連帶賠償20萬元。
人妻主張,她和丈夫阿偉(化名)結婚1年後,因父親病重,先回娘家居住照顧。她於去年3月22日晚間10點回家時,竟看到有女性內衣、內褲散落客廳,阿偉則衣衫不整,從臥室走出來將她趕出家門,她只好無奈離去,阿偉隨後還催促她快簽離婚同意書。
人妻表示,她5天後又回到家中,竟發現阿偉和女同事小珊(化名)在家,小珊一看到她更是躲到廁所久久不敢出來,直到沒辦法才出來面對,並道歉說「對不起。我會離開阿偉」,結果隔天她又在臥室內撿到一條陌生內褲。她還發現,小珊經常把機車停在阿偉住家地下室停車場,同年5月有好幾個清晨和深夜,小珊的小白鞋都放在阿偉家門口,兩人顯然已超過男女同事情誼,甚至根本已經同居,已侵害她配偶權,她要向兩人求償100萬元。
人夫辯稱,他住的房子是母親的,屋內還有許多兄嫂、父母的物品,妻子提出的內褲,不能證明是誰的。且他婚後發現妻子不愛他,愛的是他的錢,所以才想離婚,並沒有外遇。小三也說,她和人夫共事兩年,因最近家裡要整修浴室,才到人夫家借修繕浴室工具,想不到遇到人妻回家誤會,在人妻咄咄逼人要求下,她只好配合道歉。
法官檢視夫妻倆的訊息,兩人討論到如何和父母說明離婚原因,正宮問「你會說你有外遇嗎」,阿偉回「有、就說我的問題」,另正宮撿到內褲後,諷刺說「你那外遇小寶貝內褲忘了帶走囉」、「還是內褲要留給你」,阿偉也回「可以啊。看妳。做紀念」,再加上小三道歉,以及小三在人夫住所照片等證據,法官認為兩人已超過普通男女關係,應連帶賠償正宮2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