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等案,2日深夜在北院第3次接押庭訊問後,被改裁定羈押禁見。(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所涉京華城等案,2度裁定交保都被高院發回更裁,今(2日)第3度召開接押庭,法官明示現行法律不能限制抗告次數,但希望檢方將羈押必要性事證盡量一次講清楚,以免重複抗告發回。檢方主張柯有實質影響力,先前交保附加條件不足以防串證,柯則反批檢方偵辦動作太大、下不了台,「要關柯文哲就明講!」
柯文哲請法官不如明定哪些人是他完全不能接觸的,譬如昨(1日)他到民眾黨中央黨部,在場很多人「不知裡面有誰是本案被告、證人,不能碰到」,他突然發現自己交友圈幾乎都是證人,「那我根本不能出門」,希望庭上講出名單,「我才有辦法遵守,不然很模糊」。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涉京華城等案,2日深夜在北院第3次接押庭訊問後,被改裁定羈押禁見。(圖/記者林敬旻攝)
合議庭結束訊問後評議1個多小時,於今晚10點43分開始宣示裁定結果,光是前文節錄就念到深夜11點出頭,諭知柯文哲與同案被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柯的「大帳房」李文宗,均涉犯貪污等重罪、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與勾串滅證之虞,全部改為羈押禁見,可抗告。
今晚庭訊從6點07分起至晚間9點16分結束,歷時3小時,檢方重申查扣柯文哲行動硬碟裡的「工作簿」EXCEL檔,就是柯所做的帳簿,是一大堆金主給錢的私密資料,恐怕連支持者都不知柯收了這些錢,而「工作簿」檔案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 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可合理解讀為柯收取沈1500萬元賄賂。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右2)因涉京華城等案,2日深夜在北院第3次接押庭訊問後,被改裁定羈押禁見。(圖/記者黃哲民攝)
檢方重申,柯文哲涉犯貪污重罪、犯罪嫌疑重大,而滯留國外的前隨行助理「橘子」許芷瑜,是替柯處理鉅額金流的重要角色、「絕非等閒之輩」,包含沈慶京的1500萬元,檢方說實測1500萬元沒有很重,「1個女生就可以搬起來」,許女被通緝,就是被柯教唆逃亡所致。
檢方指出,柯文哲「曾是全國最有權勢的人之一」,對本案被告、證人仍有實質影響力,柯昨開直播表示「我認為公務員不會故意去做違法的事」,就是企圖「隔空影響公務員」,柯的串證行為「發生在2020年,跟昨天」。
柯文哲反批檢方偵辦本案「動作太大、下不了台,才扭曲證據解讀」,他說「公務員以不坐牢為原則」這句話是他的口頭禪、違法的事不能做,哪有意圖串證?檢方說他應該知道都委會委員反對額外給京華城改建20%容積率獎勵,但他強調「老實講,我的確不知道」,因為他看公文只看主旨、說明跟擬辦,後面幾百頁附件他都沒看。
至於檢方指稱柯文哲市長任內的產發局長林崇傑,證稱看柯手諭批示對京華城的陳情「怎麼做,快就好」,第一個感覺「就是不爽」,認為京華城藉此施壓,但柯是很強悍的市長,產發局只能同意。
對此,柯嗆聲「我要調閱他(林崇傑)的應訊錄音,看看檢察官是怎麼『引導』他」。柯文哲表示,「我不會為廠商施壓官員」,交代林崇傑,是因為同意或不同意拖了2個月,何況他過去數度自稱「外科醫師,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怎麼做都可以,快決定就好」,林崇傑跟他在北市府共事8年,應該很清楚他的作風才對。
▲被視為柯文哲「大帳房」的李文宗(中),因涉京華城等案,2日深夜在北院第3次接押庭訊問後,被改裁定羈押禁見。(圖/記者湯興漢攝)
檢方另指,柯文哲去年(2024年)5月媒體報導京華城案,曾建議時任副市長黃珊珊去找本案被告、當時同為副市長的彭振聲,柯並對彭定調京華城案「就解釋成共識決」,代表柯有串證行為。
柯文哲則吐槽,當時聽聞彭振聲瘦了好幾公斤,當然要安慰,也不懂彭「就是共識決,在緊張什麼」,檢方不應把當時的人之常情,拿到現在的時空環境解讀,何況被調查之前,「相關人員問來問去很正常,不講話才奇怪!成為被告前的討論很正常,怎能算是串供?」
柯文哲批評檢方的「實質影響力」說,反問檢方「若我辭掉主席還有影響力,那我被關在看守所時,難道就沒影響力」、「要關柯文哲就明講!」他認為檢方邏輯很奇怪,「難道我被關進看守所,小草就一瞬間沒聲音了嗎」。
針對許芷瑜涉案情節,柯文哲說「橘子」不負責安排他的市長行程,檢方太誇大「橘子」的角色,許不是保管錢的人。
辯護律師團力主檢方偵查完備才起訴,光是京華城案就訊問108位證人、筆錄共337份,「還有串供空間嗎?」柯文哲交保後的行程,就是探望病父、陪老母拜拜,跟律師討論案情,檢方卻持續抗告到滿意為止,「這是不是霸凌?」
律師團並主張高院第2次發回更裁、認為柯文哲有勾串之虞的內容,充滿「臆測、率斷」、「讓無罪推定原則蕩然無存」,更直指高院審理檢方第2次抗告的合議庭審判長有兩套標準,請求北院合議庭維持交保裁定。
檢方反駁,起訴後將全部卷證送到法院,絕無隱匿,反批律師團不閱卷。檢方強調,不是因為被告不認罪就請求繼續羈押,而是被告供述避重就輕、彼此矛盾不一,且許芷瑜為在逃共犯,檢方有職責從繁雜卷證整理出事證給法院參考。
柯文哲認為,若以通訊軟體科技發達,做為有勾串之虞的羈押理由,「那台灣從現在開始,沒有『交保』這個選項」。
法官表明先前交保裁定,不認為「有勾串之虞」就有繼續羈押必要,僅在主文提醒被告注意若「不當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依法會構成再行羈押事由,但法官也強調今「會重新裁定,不受先前裁定拘束」,結果改為柯文哲4人均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