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牌牙醫」史書華(左)2023年辦OMEGA名錶團購,被網友揪出盜用吳怡農(右)帥照換臉的侵權疑慮,最後卻被OMEGA原廠控告假冒合作之名侵害商標權 。(圖/翻攝臉書粉專《盾牌牙醫史書華》)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盾牌牙醫」史書華前年(2023年)4月高調舉辦亞米茄OMEGA名錶團購,標榜「和瑞士精品160年的OMEGA合作」,被網友嘲諷是否賣淘寶貨,引起亞米茄瑞士原廠注意,雖證實史賣真品,但告史編造合作之名並擅自使用商標、致消費者產生混淆誤認,史堅稱事先已談妥合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沒採信史的辯解,判他不得再侵害OMEGA商標,並須賠償原廠50萬元,可上訴。
史書華本案是在2023年4月29日,在個人臉書粉專、團購平台等處,推出號稱「史上第一團」的OMEGA名錶團購活動,標榜「和瑞士精品160年的OMEGA合作」,包含幾種超限量、全台僅配給個位數的錶款,不但提供超級VVIP價格、可臨櫃拿錶、絕非水貨二手貨,還送買不到的OMEGA限量好禮。
▲「盾牌牙醫」史書華2023年辦OMEGA名錶團購,被網友揪出盜用吳怡農帥照換臉的侵權疑慮,最後卻被OMEGA原廠控告假冒合作之名侵害商標權 。(圖/翻攝臉書粉專《盾牌牙醫史書華》)
支持史書華的網友力挺「太狂了」、「教主好適合代言手錶」等語,質疑的網友嘲諷史是否賣淘寶貨、A貨,被史反嗆「買不起」、「沒有廠商要跟你合作,就到處抹大便」,但眼尖網友揪出史將個人頭像P到吳怡農身上,可能有侵犯肖像權之虞。
史書華起初回應賣萌「我喜歡怡農啊(趁亂告白)」,自認「我跟怡農身高差不多」,被網友回覆「西裝皺摺也差不多」、酸他盗圖換臉舉動不可取,史才留言向吳道歉,推稱設計師為了增加樂趣、「我沒注意到,這是我的疏失」,但強調跟OMEGA專櫃合作團購,「我不賣假貨,也不會賣淘寶」。
▲「盾牌牙醫」史書華2023年辦OMEGA名錶團購,被網友揪出盜用吳怡農帥照換臉的侵權疑慮,最後卻被OMEGA原廠控告假冒合作之名侵害商標權 。(圖/翻攝臉書粉專《盾牌牙醫史書華》)
網友熱議引起OMEGA瑞士原廠注意,內部調查發現,史書華從2023年1月間,陸續到OMEGA位於新北市1家百貨公司專櫃買錶,同年4、5月間正逢母親節檔期,史刷卡一次購買某系列手錶10只,專櫃給其中幾款手錶95折優待,並依史的要求,開發票給史的公司。
原廠認為史書華假冒原廠合作團購名義,目的是賺取轉售商品或刷卡紅利,卻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原廠與史有贊助、授權關係,且史在團購文宣大量使用OMEGA已在我國登記註冊商標,形同攀附原廠商譽、榨取原廠長期努力打造著名商標的成果。
原廠告史書華違反《商標法》與《公平交易法》,要求不得在網路商店、任何商業文書、廣告、數位影音或其他媒介物,繼續使用相同或近似原廠註冊商標「OMEGA+Ω」的標識,且須銷燬含有這些商標的廣告行銷物品,並要求史賠償500萬元。
史書華否認不法,堅稱自己是OMEGA的VIP客戶,舉辦本案團購前,已跟OMEGA專櫃及台灣分公司談妥合作,約定團購消費者可享用他的VIP優惠,有對話紀錄為證,他在團購文宣使用OMEGA鐘錶照片與商標,表彰絕無贗品,屬於合理使用。
史書華主張本案團購消費者看到文宣,相信貨源來自原廠,買到的也是正版商品,不會對OMEGA商標信譽產生負面聯想,他沒欺騙消費者或意圖攀附原廠商譽的搭便車行為,毫無侵犯商標權或擾亂市場交易秩序舉動。
智財商業法院審理認為史書華本案團購文宣,確實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OMEGA原廠和他有合作、授權關係,可能造成「OMEGA+Ω」的著名商標信譽受減損,判史不得再繼續使用、侵害OMEGA商標權、已用到相關商標的行銷物要銷燬,且須賠償原廠5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