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提案再修《選罷法》。(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大罷免潮自去年下半年開始便引發熱議,不少罷免團體在立委就職未滿一年前,就已甚至著手蒐集連署相關文件。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對此擬提案再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範立委就職滿一年內,民眾「不得提議罷免連署」,還要針對此擬訂相關罰則。
藍白優勢通過修正後的《選罷法》已加嚴連署規範,未來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不少公民團體趁著新法生效前,積極將罷免案送件至中選會,以適用舊法,提高二階連署通過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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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報導,部分民間團體在半年前即開始準備,並提早蒐集「罷免提議書」。對此,翁曉玲怒控罷免團體事前「偷跑」,導致許多立委剛就職滿一年就面臨罷免提案,此情況已違反原本的立法意旨。因此,她計畫在現行《選罷法》第75條「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之後,新增「亦不得進行提議罷免之連署」,目前該案正尋求立委連署支持中。
翁曉玲的提案消息一出,立即引發罷團討論。有發起罷免國民黨立委的團體表示不滿,認為此項修法侵犯公民權益,批評,「這哪有什麼偷跑問題?這是和時間賽跑。」
翁曉玲稱未滿一年就提議連署罷免是鑽漏洞,她推動修法是為完善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