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黃資真/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逾300萬,本月13日裁定1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禁止接觸共犯、證人,檢方提出抗告後,高等法院於19日裁定撤銷,發回士林地院重審,今(20日)下午3時重新開庭審理,稍早結果出爐,士林地院改裁羈押禁見。
下午陳怡君現身法院,雙手合十哽咽表示「我真的要拜託大家相信我的清白,我陳怡君不是這樣子的人。」力撇貪汙一事。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圖/記者黃宥寧攝,下同)
檢方調查,陳怡君從2019年至今,涉嫌指示辦公室主任張惠霖、議會研究室主任楊蕙綺協助處理助理薪資,包括作帳、提領薪資及保管人頭助理存摺等私人事務。然而,這些掛名助理每月領取4萬至8萬元不等薪資,卻未實際工作,薪資最終疑由張惠霖與楊蕙綺提領並挪作他用,涉貪總金額逾300萬元。
除陳怡君與張惠霖外被聲押外,檢方依涉案程度,分別諭知5名被告,即議會研究室主任楊蕙綺、賀姓前員工、張惠霖胞姊、陳怡君胞弟、洪姓弟媳則經檢察官分別諭知交保24萬元、50萬元、30萬元、1萬元及1萬元。
本月13日士林地院開庭審理後,裁定張惠霖羈押禁見、陳怡君100萬交保,然而檢方提出抗告成功,撤銷發回地院重審,短短6天翻盤,因此今天士林地院再度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