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父「8大酷刑」虐死2歲兒!肛門灌水打破胃...泡麵衝進腹腔亡

▲31歲陳姓男子長期凌虐2歲兒子,並動手擊打兒子腹部造成肝胃破裂傷重不治,台南地院國民法官合議庭依法判他18年。(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31歲陳姓男子長期凌虐2歲兒子,並動手擊打兒子腹部造成肝胃破裂傷重不治,台南地院國民法官合議庭依法判他18年。(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發生2023年31歲陳姓男子長期以棉繩綑綁雙手、水管插入肛門、手捏生殖器、將身體伸至窗外威脅丟下樓、冷水沖淋、徒手或以器物擊打身體」的凌虐傷害2歲兒子,對2歲兒子長期凌虐,並重擊兒子腹部造成肝胃破裂送醫傷重不治,台南地院21日下午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處有期徒刑18年。

▲31歲陳姓男子長期凌虐2歲兒子,並動手擊打兒子腹部造成肝胃破裂傷重不治,台南地院國民法官合議庭依法判他18年。(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判決書指出,31歲陳姓男子是2歲男童的親生父親,陳男、陳童、陳童的母親及姊姊4人,於2023年7月23日至10月18日期間,同住在台南市中西區某飯店雙人房裡。而陳男在這段期間,先後對陳童下手實施「棉繩綑綁雙手、水管插入肛門、手捏生殖器、將身體伸至窗外威脅丟下樓、冷水沖淋、徒手或以器物擊打身體」的虐待及傷害行為,造成陳童的頭臉部、左胸部、陰莖、臀部、雙腿、腋下多達20餘處新舊擦挫傷、瘀傷、潰瘍及陳舊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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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歲陳姓男子長期凌虐2歲兒子,並動手擊打兒子腹部造成肝胃破裂傷重不治,台南地院國民法官合議庭依法判他18年。(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陳男又於2023年10月18日陳童中餐後未久,在飯店房間用拳頭向下搥打平躺中的陳童上腹部2次,再用手掌重壓陳童同一部位,造成陳童肝臟損傷及胃破裂,導致胃內容物(含午餐所吃的泡麵)流出約500毫升於腹腔,造成陳童腹膜炎並引發敗血性休克。當晚7時58分許左右,陳男及女友(陳童生母)發現陳童失去反應,緊急送往郭綜合醫院急救無效後宣告死亡。

6名國民法官、3名職業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指出,陳男於審判時坦承全部犯行,涉犯凌虐未滿18歲之人妨害其身心發育致死罪、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被告陳男長期家暴並曾於2023年8月29日差點失手把被害人捏死,且被害人為剛滿2歲之幼童,行為惡劣。

▲31歲陳姓男子長期凌虐2歲兒子,並動手擊打兒子腹部造成肝胃破裂傷重不治,台南地院國民法官合議庭依法判他18年。(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法官說,被告陳男經鑑定認為有反社會人格障礙症,案發時有滅證及串供動作,並以欺瞞方式逃避責任,因考量陳男最終坦承犯行,幾乎獨力承擔2個孩子的管教責任,家庭生活困頓,行為後曾有CPR救護行為,最後重擊陳童腹部之行為,主觀上並非直接故意,依法判刑18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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