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在空軍某聯隊服役的軍官阿茂(化名),去年10月間透過Instagram隨機騷擾陌生女子A,以言語逼迫對方拍攝性影像,甚至指定姿勢,聲稱「我只是會存而已,又不會怎樣」、「軍中搞色的,可是大過起跳」,被逮之後還一度嘴硬「當下覺得好玩」。桃園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考量到阿茂已獲得A女諒解,最終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2年。
▲阿茂身為軍人卻不知守法,反而透過IG傳訊息逼迫A女拍攝性影像。(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茂與A女素不相識,他卻利用網路的匿名性,在2023年10月間透過Instagram傳訊息騷擾A女,要求A女拍攝裸照或是不雅影片,甚至指定姿勢,接著秀出爆料公社發文草稿照片,意圖脅迫A女配合,共計6次,內容包含「我只是會存而已,又不會怎樣」、「軍中搞色的,可是大過起跳」、「妳先給我裸照,不然明天就走著瞧吧」等等。
A女擔心發生危險,嚇得報警處理,沒想到警方循線一查,阿茂居然是一名現役軍官。阿茂到案之後,一度嘴硬否認犯行,辯稱當下只是覺得好玩;檢方認為他意圖以開玩笑為理由粉飾自己的行為,犯後態度惡劣,不僅依法將他起訴,還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
案件進入法院審理階段,阿茂改口坦承犯行,並與A女達成和解、履行賠償完畢。桃園地院法官表示,阿茂不斷威脅A女提供性影像,造成A女心生畏懼,行為確實不應該,考量到雙方事後已經達成和解,他也獲得A女諒解,最終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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