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喪旁聽失控暴走,男踹壞法庭大門遭法警壓制。(圖/資料照/記者郭世賢翻攝)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李姓男子因母親遭人撞死,前往基隆地院第6法庭旁聽承審法官開庭時,突然當庭咆哮:「不要…開庭…開…開多少庭了啦?檢察官每次都問那些問題。」法警見狀立即上前制止,並聞到李男身上有酒味,隨即要求他離開法庭。然而,李男情緒激動拒絕配合,並在法警強制帶離過程中伸腳踹壞法庭大門。基隆地院審理後,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李男2月徒刑,得易科6萬元罰金。
判決指出,2022年11月30日下午3時許,李男旁聽母親遭人撞死案時,突然情緒失控,當庭咆哮。法警上前制止並聞到酒味後,要求李男離開法庭。4名法警聯手將李男架離法庭,過程中李男激動大叫,並猛踢法庭大門把手,導致大門損壞。法警隨即將李男壓制在地,並銬上手銬,強制帶離法庭。
李男辯稱,當時是因被法警拉扯導致重心不穩,才不慎踢到門,但法官勘驗法警身上的密錄器後認定,李男涉犯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犯行明確,且法庭大門對於審判工作至關重要,攸關法庭開閉及秩序、公開審理與否等法庭活動,屬於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李男觸犯《刑法》第138條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犯行明確,考量李因母親過世,情緒一時失控,因此輕判2月徒刑,得易科6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