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生交男友遭反對離家出走失蹤20年。(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記者許力方/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陳姓女子20年前因為談戀愛遭父母反對,憤而離家出走,從此人間蒸發,報警也找不到人,爸爸媽媽於去年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公告期滿,台中地院於上個月裁定陳女於2012年死亡。
根據判決書,粘姓母親指出,女兒當年交男友遭她和父親反對,於2005年4月20日離家,之後就失蹤了,無論他們怎麼找,到學校或租屋處都找不到女兒,家人也都聯繫不上人,陳姓父親同年向警方報案,至今都沒有找到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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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規定,失蹤人失蹤滿7年後,法院可依聲請宣告死亡。陳女的父母提出女兒的戶籍謄本、台中第四分局受理報案證明單等為證,經台中地院調查勞健保、入出境、財產所得申報、在監在押以及殯葬設施使用資料等,於去年6月25日裁定准予公示催告,如今陳報期間屆滿,仍沒有關於陳女生死的陳報。
法官於上個月裁定,陳女自2005年4月20日失蹤,至2012年4月20日已屆滿7年,因此推定,陳女於2012年4月20日下午12時死亡,准予依法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