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男遭誤砍未提出傷害告訴,但林男恐嚇逼簽借據,遭彰化地院判刑10個月。(圖/記者唐詠絮攝)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彰化縣一名林姓女子與姊姊吵架,但姊姊男友勸架時,不小心打到她,她氣得找林姓老闆幫她出頭,雙方人馬相約談判。不料,林姓老闆帶人趕赴現場時,竟認錯人,持西瓜刀砍傷一名帶妻小出來抓寶可夢的蔡姓路人。蔡姓男子無辜被砍,要求林姓老闆賠償,但林認為這件事是因林女姊姊及其男友而起,應由2人賠償,因此強迫2人簽下50萬借據。彰化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犯恐嚇得利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根據判決書,林姓姊妹2021年10月因細故爭執,姊姊男友拉開2人,期間不慎打到妹妹。妹妹心生不滿,找來林姓老闆替她出頭,雙方相約在大城鄉某宮廟見面,未料各自糾眾途中,林姓老闆誤把帶妻子、小孩上街抓寶可夢的蔡男當成是對方的幫手,進而持西瓜刀砍傷對方右臂,導致蔡男住院。
蔡男要求賠償醫藥費,但林姓老闆認為整件事的源頭是林姓姊姊及其男友,因此約情侶倆到自家工廠,並拉下鐵門,仗著人多勢眾,索取10萬元賠償金才放人。不過,蔡姓傷者的母親認為要賠償50萬元才夠,因此林姓老闆又找來情侶倆,以同樣手法要求2人寫下50萬元借據,否則就不放人。
林姊男友表示,當時林姓老闆及其員工共10多人在場,問他「人是不是你叫的?」他回答「不是」,對方隨即怒斥「還要騙?」隨即拿起拖鞋打他左臉2、3下,逼他承認蔡男是他叫來的,還說事情起因都是他,要他一肩杠下,並打給蔡姓傷者尋求私下和解。
林姊男友回憶,他講完電話後,一旁的人起身揮拳打他左臉,其他人也過來壓制並毆打,但他當時為了保護女友,就只能乖乖趴在她身上。後來不知道誰喊「好了」,眾人才停手。之後,林姓老闆拿出空白的汽車讓渡書,叫他簽名,若不簽不能離開,「當時在場人都在看我,我只好簽名、蓋手印,之後我就離開。」
彰化地院認為,林姓老闆為員工出氣,之後懷疑蔡姓路人是對方找來助勢,因此將對方砍傷,最後卻要林姓姊姊及其男友為事件負全責,還找來眾多員工逼迫、毆打,甚至拉下工廠鐵門,因此近日依共同犯恐嚇得利罪,判處林姓老闆有期徒刑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