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台灣保險市場年收保費動輒上兆元,理賠金額每日流動龐大,成為不肖分子的「提款機」。近年來,詐保案件層出不窮,從偽造病歷、誇大損失、製造車禍到謀害親人,犯罪手法不斷翻新,導致保險公司損失,甚至影響誠實保戶的權益。有業界高層無奈坦言,保險金流動規模龐大,每天進出資金巨大,詐保行為往往難以察覺,等發現時,早已損失上千萬甚至上億元。
2018年,由23歲陳姓男子為首的暴力恐嚇詐保集團,涉嫌吸收人頭,以假車禍自摔或捏造精神疾病為由,到苗栗多家醫院就醫並詐領保險金。警方調查,該集團橫跨10家以上保險公司,短短一年內不法所得高達200萬元。
2023年間,24歲張姓與廖姓男大生設計了一起駭人聽聞的「截肢詐保案」,短時間內投保6家保險公司,購買8張壽險、意外險及旅遊平安險,總保額高達4126萬元。隨後,他們執行一場「自殘計畫」,買來乾冰放入水桶,讓張男將雙腳浸泡長達10小時,製造凍傷假象。
為確保計畫成功,廖男甚至用束帶將張男綁在椅子上,避免他因疼痛而中途放棄。送醫後,張男的雙側小腿以下組織壞死,順利達到「嚴重凍傷」的理賠標準,最終遭到截肢,詭計更被拆穿,北院審理後則依重傷害、詐欺取財等罪判廖男6年徒刑,張男判刑2年、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張姓男大生聽從廖姓同學提議,赤腳泡乾冰桶10小時故意嚴重凍傷,送醫雙腳從膝下截肢。(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一名法界人士表示:「目前法律雖然有針對詐保案件進行處罰,但詐保行為越來越隱蔽,特別是涉及醫療與意外傷害時,舉證困難,法官在認定時往往傾向無罪推定。」
例如,花蓮張姓主婦一家8人遭檢方起訴,以假裝罹患憂鬱等精神疾病,10年來向台灣人壽8家公司詐領5500多萬元保險理賠,另詐取938萬多元的健保住院給付,共6508萬餘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8人的症狀與他們的主訴相符,難以認定他們在裝病,故判決無罪,這結果也引起許多人熱議。
對此,北檢提出上訴,檢察官認為一審對客觀事證均視而不見,認事用法違誤、判決違背法令,希望高院能改判8人有罪。
保險制度的本質,是集合多數人的資源,支援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少數人,讓投保人在意外發生時,能獲得適當的經濟補償。然而,這項美意卻成為不肖分子的「淘金池」,從個人到集團化詐保,犯罪模式日趨組織化、專業化,恐怕也讓保險市場面臨嚴峻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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