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為了考取駕照,到駕訓班報名,結果慘遭教練4度猥褻。(示意圖/123RF)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女子小羽(化名)為了考駕照,到某駕訓班報名練習,沒想到在道路駕駛時,竟4度遭到教練阿德(化名)動手猥褻,氣得她用智慧手錶錄下,並且報警處理。新北地院審理後,依照4宗強制猥褻罪,判處阿德1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羽2023年為了考取汽車駕照,到新北某駕訓班報名課程,並由教練阿德輔導練習。不過,在場內練習的過程中,小羽就三番兩次被阿德吃豆腐,包含被摸下巴、被摸臉頰及被戳手臂等等。
後面開始道路駕駛課程,阿德非但沒有收斂,反而是變本加厲,不僅將手放在小羽的大腿上,更是假借「開車訓練總結」的名義,要求小羽將車輛停放在空曠處,並伸手觸摸小羽的身體各處及隱私部位。
阿德得逞後食髓知味,後面幾次的道路駕駛,都用同樣的方式侵犯小羽。由於小羽怕阿德不開心,加上車內僅2人獨處,因此不敢反抗,只有將阿德的手撥掉,並且用「嘖」的聲音加以制止,但收效甚微。
▲女子為了考取駕照,到駕訓班報名,結果慘遭教練4度猥褻。(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由於阿德的行為愈來愈誇張,小羽實在忍受不了,第四次道路駕駛課程時,戴了有錄影功能的手錶,結果真的拍下了阿德猥褻的過程,她也拿著影片證據前往報警,全案因此曝光。
對此,阿德則坦承有觸碰小羽的身體及隱私部位,但過程中沒有施加強制手段,且當下氣氛輕鬆,應該只構成性騷擾,而非強制猥褻。
不過,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阿德身為駕訓班教練,應善盡指導及教學的職責,卻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不顧小羽的拒絕,動手施加強制猥褻行為,且犯後僅坦承性騷、否認有強制猥褻,難以認定阿德有悔意。
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阿德與小羽達成調解,並且賠償損害,新北地院法官考量全案狀況後,依照4宗強制猥褻罪,各判阿德8個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1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