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領回1年多前撿到的手機。(示意圖/達志影像)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不如別撿?一名網友透露,最近警方通知他可以去領手機,因為失主過了1年多都未現身認領,但尷尬的是,iPhone有密碼鎖,導致原PO也不知該如何解鎖。文章曝光後,過來人分享,同樣領回一支iPhone,「至今還躺在櫃子,不知怎麼處理,有種不如當初別撿」。
一名網友在Threads表示,他曾撿到一支iPhone手機,也熱心送到警局等待失主認領,沒想到過了1年多,警方告知無人領回,因此原PO可以帶回去。
原PO拿到手機後,發現手機有設定螢幕鎖,導致他也無法開啟使用,於是好奇發文求解「有辦法解開嗎?」
底下網友直言,「Apple不是有回收機器可以直接退現金,去賣掉買另外二手機不就好了,幹嘛一定要堅持用這支」、「請人用回原廠設定,真的無法用那就直接賣掉」、「無解喔...當零件機賣掉或是留著紀念」、「賣了吧,不用傷腦」。
留言中也有過來人分享,「我3、4年前也有撿一支iPhone,警察通知領回,至今還躺在櫃子,不知怎麼處理,有種不如當初別撿」、「記得有一張遺失物歸屬證明單,千萬別丟,之前有過經驗一開機撥第一個號碼,就被告侵占了,後來當然不會成立」。
事實上,3C網站「瘋先生」指出,遺失物過了6個月後,依照法務部規定,3C產品就會歸撿到手機的人擁有「動產所有權」,但不包含「資料所有權」。
「瘋先生」進一步解釋,如果強制刪除資料、繞過iCloud解鎖方式,即便失主沒有硬體所有權,也可以用個人資料所有權以「違法侵害我的所有權」來提起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