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黃姓男子因與女友分手心情不佳,竟在今年1月1日下午1點半闖進鐵路軌道,徒手將9塊水泥放在鐵軌上,自己則站在旁邊觀望,幸好列車司機員機警發現立刻做出應對處理,才沒有釀成出軌事故。台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犯傾覆現有人所在之火車未遂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2年10個月。
▲黃男在鐵軌上放置7片水泥蓋板、2座水泥凹槽座。(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黃男因為與女友分手心情不佳,加上覺得好玩,竟在今年1月1日下午1點半左右闖入台南市後壁至新營站之間的鐵路軌道,徒手將7片水泥蓋板、2座水泥凹槽座搬到317.2公里處東正線的單側軌道上,他自己甚至還留在現場觀望。
當時南下3201次區間車正好即將行經該路線,司機員機警發現異狀,立刻減速,但列車還是來不及完全停下,當場撞擊、輾過水泥蓋板及水泥凹槽座,導致列車主排障器及副排障器受損,幸好該起事故並未造成列車翻覆。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黃男只是因為自己心情不佳,就選擇在元旦假日、火車乘客眾多的時刻,在鐵軌上放置水泥,導致列車受損,若列車因此翻覆,恐怕會造成乘客傷亡,他的行為對社會公共安全危害重大,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並且有意賠償台鐵損失(但台鐵無意追償),最終依犯傾覆現有人所在之火車未遂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