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OL聚餐時被主管灌酒,回家後又遭到主管性侵。(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新北一名OL小花(化名)在某公司任職,2023年2月間應邀出席公司聚餐,沒想到竟遭張姓主管性侵,儘管不斷出言拒絕,對方仍舊不停下來。全案曝光以後,張男一審被判刑4年10個月、高院駁回他的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花是新北市某公司的職員,張男則是她的主管。2023年2月間,單位安排下班後聚餐,由於她因為忙公務較晚下班,到餐廳時已沒有座位能選,因此坐在張男身邊。
一群同事吃飯聊天的過程中,小花遭到張男不斷灌酒,因為現場還有其他主管,實在是不好意思拒絕,小花只能吞了下去。等到聚餐結束後,張男又主動叫了計程車,並且跟小花同路搭車回家。
計程車抵達了小花的住處,張男又搶先付錢,並且跟著一起下車,要求到小花的住處幫忙檢查瓦斯。由於小花住處的瓦斯有問題,張男又堅稱「想要檢查瓦斯」,因此她誤以為張男要來幫忙檢修,雖然心中感到怪異,但迫於主管的壓力,只能選擇屈服,讓對方一起上樓。
▲新北一名OL聚餐時被主管灌酒,回家後又遭到主管性侵。(示意圖/123RF)
怎料張男上樓以後,只看了瓦斯幾秒,接著便獸性大發,將小花推倒在床,並且動手脫去小花的衣物,進一步性侵得逞。小花遭到侵犯,嚇得立刻坐起來,並且朝門的方向跑去,無奈一直遭到阻擋,2人只能在門邊僵持。
為了轉移張男的注意力,小花在房內拿取物品,並且告知張男「喝多了應該要回家了」,沒想到張男並未理會,而是又將她推倒,並且趁著小花無力反抗之際,2度侵犯得逞,直到逞慾完畢,才自行離開。
小花遭到侵犯以後心情相當崩潰,不過礙於提告可能影響新工作,以及不想打官司時再看見張男,原先並未打算報警,只是告誡其他女同事,務必保護好自己,接著便提出離職。不過,小花原先打算忍讓,張男的妻子卻打電話來騷擾,甚至跑到她家樓下堵人,讓她感到相當憤怒,氣得直接到警察局報案,全案才曝光。
對此,張男則辯稱,雖然2人一起搭計程車前往小花的租屋處,也的確有動手撫摸小花的私處,但並無任何強制性交犯行,還說小花仰慕他已久,而隔天向小花道歉,是因為公司不允許男女之間的騷擾情事,所以才會先開口道歉。
不過,由於小花案發後曾隱晦提醒同事,務必小心張男,經過同事逼問後才吐實,將自己遭到侵犯的全程說了出來,且表現出的負面情緒與遭性侵的受害者相符,新北地院審理後,不採信張男的說法,而是依照強制性交罪,判張男4年10個月有期徒刑。
張男對於判決不服、提出上訴,高院衡量後認為,張男犯案後否認犯行,甚至辯稱小花仰慕他,雙方才發生親密行為,且犯案後持續連絡小花,至今仍未與對方和解,一審的認事用法俱無違誤,量刑也屬妥適,因此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