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為減輕弱勢民眾生活壓力發放物資劵,使用期限至今年10月31日止,逾期無效。(圖/記者王兆麟翻攝,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114年度「幸福花蓮」生活物資券將於本月25日至30日於13鄉鎮市發放,符合資格者可領取5張面額200元的物資券,每人額度1,000元。本次物資券以幫助弱勢民眾減輕生活壓力。
縣府表示,針對114年3月31日前符合福利資格之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身障補助之的輕度身障者、中度以上身障者及領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發放生活物資券。
縣長徐榛蔚重視每位縣民,致力於打造各項幸福措施,對於經濟弱勢民眾的福利支持更是不遺餘力,今年再提升物資券額度,讓民眾彈性運用自行購買需用品。去年與全聯、統冠、愛買、家樂福、農會超市及199合作,獲民眾良好反應,今年統一超商7-11也加入收受店家行列,全縣門市都能使用,民眾就近選購所需食品及生活必需品,更添便利性。活動將公告縣府FB臉書專頁及社會處官網 (https://sa.hl.gov.tw/),請民眾多加留意。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表示,物資券不可購買菸、酒及檳榔等商品,務必於114年10月31日前消費完畢,逾期未使用將不予兌換。因物資券屬有價證券,店家收受認券不認人,若有遺失或毀損不得補換發,請務必妥善保管。提醒民眾妥善運用福利資源,將物資券花在需要的用品上,提升生活品質,共同創造幸福美好的花蓮。
縣府提醒,收到通知書的民眾,請攜帶已蓋好私章之的領取通知單,並依公告之時間及地點前往領取。若未能於通知時間當日無法領取,可在領取日隔日起至114年5月29日,至戶籍所在之戶政事務所領取,逾期未領,不予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