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多次約人妻至摩鐵發生性行為。(示意圖/CFP)
記者曾羿翔/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男子阿德(化名)與妻子小美(化名)婚姻維持多年,卻意外發現枕邊人竟與共同好友阿勇(化名)發展婚外情,兩人不僅經常密切聯絡,甚至多次前往汽車旅館發生關係。更令人錯愕的是,阿勇還曾直接登門發生關係,行徑相當大膽。阿德得知後悲憤提告,最終法院認定阿勇侵犯配偶權,判賠60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阿德與小美自2015年結婚,婚姻原本穩定。未料阿勇自2024年3月起頻繁與小美互動,雙方不僅每天傳訊、通話如同情侶,阿勇甚至接送她上下班,還在等紅燈時擁吻,甚至夜晚直奔小美家中發生關係。
此外,兩人親密對話紀錄還提到「還記得第一次是在晚上12點,妳敲了我家的門,接著跨出第二步,我們有了身體的交換」。阿勇還多次約小美至摩鐵發生性行為,事後更讓小美自費購買避孕藥。
阿德最終發現真相後憤怒對質,但阿勇仍未斷絕聯繫,甚至在去年(2024年)8月仍有最後一次性行為,導致阿德決定提告求償8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法庭上,阿勇坦承與小美有性關係,但主張是小美主動追求,並稱次數不如所述,否認曾慫恿離婚。他也表示自身因此婚外情導致與配偶離婚,賠償金額不應過高,建議降為30萬元以下。
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對話紀錄顯示阿勇與小美互動頻繁且親密,已超越一般友誼,且阿勇主動參與性行為,行徑涉及背叛友人及侵犯婚姻。考量兩人原為夫妻與好友群的成員,阿勇的行為對阿德造成極大心理創傷,判決阿勇須賠償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