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KE SHACK主打牛肉漢堡及奶昔。(圖/資料照)
記者鄺郁庭/綜合報導
美國速食品牌「Shake Shack」(昔客堡)被譽為紐約最好吃漢堡,最近有網友發現,已在申請商標,申請日期是今年的3月14日,興奮直呼「好好粗的漢堡要來台灣嗎?」話題引發議論。
有網友在Threads上貼出商標申請案的截圖,只見圖上是「Shake Shack」的LOGO,下方標註是新申請案「SHAKE SHACK & Burger logo(in green)(in center)」,並且已經有申請案號。商標種類為商標,申請日期是3月14日,商品或服務名稱為餐廳服務,申請人則是美商SSE智財有限責任公司。實際查詢商標檢索系統,該申請案號目前在審查中。
貼文引發熱議,許多人紛紛興奮敲碗,「他們家之前在英國出松露漢堡,此生永遠忘不了那一顆漢堡,太好吃了」、「之前說要開在微風南山,結果一開幕什麼都沒有」、「下注南港Lalaport(?)」、「下注漢神(高雄還是洲際容我再考慮一下?)」、「我每次去有這間店的國家都會吃一餐。」
不過,也有網友指出,註冊商標不一定要來台開店,像是先前網傳日本知名連鎖便利商店羅森(LAWSON)有意來台發展,消息一出讓網友驚喜又激動,不過日本羅森總部回應,「並非有具體的展店計畫」,只是基於保護商標權的立場,在台灣登錄商標。
但是該名網友也表示,可能可以期待快閃店,因為根據商標法第63條第一項第二款的規定,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已滿三年者。商標專責機關應依職權或據申請廢止其註冊,但被授權人有使用者,不在此限,「所以這也是為什麼In-N-Out Burger三不五時就要在台灣快閃,但卻始終沒來台開實體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