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三讀。(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朝野共識下,立法院今(9日)三讀修正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條文,將中低收入戶納入「艱苦人條款」適用對象,除原有低收入戶外,中低收入戶過世後,可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火化及納骨塔,免收使用管理相關費用,估計全國將有28多萬名中低收入戶,可減輕經濟負擔。
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條文明定,低收入戶過世後,可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火化及納骨塔,俗稱「艱苦人條款」,包含綠委劉建國、伍麗華,藍委丁學忠、張嘉郡、羅廷瑋都提案修正,盼擴大至中低收入戶,估計全國將有28多萬名中低收入戶,可減輕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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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條文明訂,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使用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所經營或委託民間經營殯葬設施,免收使用管理相關費用,火化場、骨灰(骸)存放設施,前項骨灰(骸)存放免費之標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