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永康區10日下午發生酒駕自撞事故,警方現場酒測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將鄭姓駕駛送辦。(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永康區10日下午發生一起酒駕自撞事故,一名53歲鄭姓男子駕駛自小貨車行經中華路與中正南路口時,疑似失控自撞路口號誌桿與號誌箱,所幸僅受輕傷,市警永康分局警方趕抵現場後實施酒測,結果駕駛人超過法定標準,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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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分局副分局長楊富仁指出,事故發生於10日下午2時許,53歲鄭姓男子駕駛自小貨車沿中華路東向西行駛至路口時發生事故,疑似失控自撞路口號誌桿與號誌箱,除車頭損毀,駕駛本人也有輕微擦挫傷,警方立即到場處理並進行酒精測試,發現其酒測值超標,明顯涉有酒後駕駛情事。
警方強調,酒駕不僅危及自身生命,更可能造成他人無辜傷亡。永康分局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後上路,務必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維護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