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教父輝達創辦人黃仁勳16日午間搭乘私人專機降落松山機場。(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輝達總部盛傳將落腳台北市北士科T17、T18土地,北市議員簡舒培今(16日)質詢時說,新光人壽還沒拿到使用執照,就跟別人談這件事,是可以的嗎?新光人壽會不會變成T17、T18的二房東租給黃仁勳、輝達,那北市府不就虧了?台北市民被當盤子?對此,地政局回應,移轉的前提不能逾越地上權契約規定,「若要移轉,上面建物要蓋好、取得使照,辦竣第一次登記,還要經過市府同意後,才可以移轉」。
簡舒培質詢時問到,今天的大新聞,黃仁勳跟新光談判,準備把輝達落腳在北士科T17、T18,財政局、產發局甚至土地開發總隊有人知道嗎?這兩塊地是新光人壽標到地上權,地上權契約若要轉讓必須是蓋好房子、取得使用執照後,那新光人壽有拿到使用執照嗎?
對此,產發局長陳俊安說,確實T17、T18市政府截至目前為止,都沒收到新光人壽有任何要異動或什麼訊息;財政局長胡曉嵐則說,財政局沒收到相關通報。地政局土開總隊副總隊長范乾峯說,土開總隊也沒有,因為新光都是正常履約 繳交權利金、租金,並沒講這件事。
簡舒培追問,所以新光人壽還沒拿到使用執照,就跟別人談這件事,是可以的嗎?范乾峯說,輝達如果真的有跟新光人壽談,基本上是屬於民間商業行為,「但就我們來講,不管怎麼樣,不能逾越地上權契約約定」,若要移轉,上面建物要蓋好、取得使照,辦竣第一次登記,還要經過市府同意後,才可以移轉。
簡舒培接著問,現在市府都不知道,新光人壽會不會變成T17、T18的二房東?她強調,大家都歡迎輝達落腳台北,但更關心的是,會不會讓新光人壽多賺一筆?當初T17、T18標租時,取得價格比T16少很多,才有賤租問題,結果現在沒積極蓋,也沒取得使照,用便宜價格租給他,現在當二房東給黃仁勳、輝達,那北市府不就虧了?台北市民被當盤子?會不會最後導致輝達誤觸法令?
范乾峯說,基本上給新光人壽的話,市府立場就是一定要取得使照、完成登記、經過市府同意後才可移轉,否則其他沒達到這條件,是不能移轉。陳俊安說,截至目前為止市府態度明確,都是依照當時設定地上權合約進行,後續市府會多了解詳細狀況,但到目前為止都沒收到新光有任何異動的訊息。
范乾峯強調,有接到今天媒體訊息後,基本上2家公司合作屬於民間商業行為,但以市府立場來講,不管怎樣合作模式,基本上都不能違反現在新光人壽跟市府簽的地上權契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