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娜娜11日才獲聘江西吉安文化旅遊大使。(圖/翻攝自微博/歐陽娜娜Nana)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陸委會擬查處唱和中共統戰言論的台灣藝人,歐陽娜娜被列入第一波重點對象,直言「懲罰其實是一種支持」,目前懲處的標準及名單仍在處理中。對此,大陸網友紛紛力挺歐陽娜娜,嗆說「把罰款名單發出來,我看看誰不在裡面」。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14日表示,對於特定配合中共對台操作的藝人,若調查屬實將依法開罰,目前包括歐陽娜娜等人已列為重要的行政查察對象,「怎麼去了大陸發展後,回頭來威脅這塊土地,要消滅中華民國、矮化台灣,或配合軍演恫嚇台灣?我們認為這都非常不當。」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15日補充,他們懲處的目的不是為了懲處,而是一種支持,是為了要讓藝人在大陸發展的時候,有理由可以拒絕中共的要求,「所以不是為了懲罰,是要讓藝人有比較自由的空間」;此外,若有藝人想透過經紀公司來卸責,是沒辦法的,如經查核確認違法第33條之1,將處以10萬至50萬元罰鍰。
該消息曝光後,在微博引起大批網友討論,關心名單是否有喜歡的藝人,如歐陽娜娜、侯佩岑、陳妍希、張韶涵等人。同時,他們也關注「有誰不在名單」上。
▲大陸網友力挺歐陽娜娜,同時也關注哪個台灣藝人不在名單上。(圖/翻攝自微博/歐陽娜娜Nana)
許多網友以「歐陽娜娜或被罰10萬到50萬新台幣」為主題進行討論,該主題24小時內獲得1.1億的觀看次數,討論量達1.6萬,是熱搜綁第一名。
大陸網友紛紛留言,「把罰款名單發出來,我看看誰不在裡面」、「那些不轉發中國統一的藝人,再有人支持,那就是賣國賊」、「我們要感謝台灣當局,台灣當局幫我們確認了哪些藝人的政治立場足夠堅定,對這些藝人我們應該大力支持。還有很多台灣藝人沒有被台灣當局“認證”,希望多多努力,爭取早日上榜。你們說,對吧?」「問題是我們這邊有啥具體辦法反制」。
也有人說,「50萬台幣?隨便一個廣告夠罰幾十次的」、「歐陽娜娜一年在大陸能賺6000萬人民幣(約2.5億元新台幣),傻子都知道怎麼選」、「笑死我了,人民幣2.5萬~10萬,好多哦,夠人家大陸巡迴演出一站收入的五十分之一嗎」、「才罰這麼點錢看不起誰呢?人家看到以為我交不起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