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蘭割包。(圖/翻攝Google地圖)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高雄市入選米其林必比登推薦的名店「春蘭割包」,於去年5月發生瓦斯氣爆意外,導致一名女員工小美(化名)全身多處燒燙傷,事後她向周姓男雇主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醫療費、精神慰撫金及工資損失等,共計新台幣274萬餘元。高雄地方法院近日判決此案,確認兩造間僱傭關係仍存在,並裁定周男需賠償小美逾274萬元,包含薪資補償及退休金提繳等。
根據判決書,小美於2023年2月起受僱於周男經營的春蘭割包,擔任廚房助手,負責切菜、清潔等工作,每日工作時間為9小時,月薪約4萬元。2023年5月20日,店內發生瓦斯氣爆事故,小美因灼傷住院治療,燒燙傷面積佔全身表面積約17.5%。她因傷勢嚴重無法工作,期間雇主未依法支付薪資補償,並以曠職為由終止僱傭契約。
小美認為周男未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導致瓦斯氣爆事故發生,並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遂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她主張自己遭遇職災期間,周男應支付全額薪資補償,但實際只給付部分薪資,並未提繳勞工退休金。此外,她因燒燙傷影響勞動能力,請求精神慰撫金及相關損失賠償。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周男在瓦斯設備管理上未善盡注意義務,事故發生前未裝設防止瓦斯管線脫落的設施,導致氣爆意外發生,且在小美休養期間違法終止僱傭契約,違反《勞基法》第13條規定。
▲春蘭割包。(圖/取自米其林指南網站)
法院判決,確認兩造間僱傭關係仍存在,並裁定周男需支付小美薪資補償及退休金提繳,合計274萬餘元。其中包括醫療費、就醫車資、勞動能力減損損害及精神慰撫金等。法院同時指出,小美於事故後身心受創,勞動能力減損比例高達38%,周男需支付60萬元精神慰撫金。
周男辯稱,氣爆事故係瓦斯行工人未調整壓力所致,並非自身過失,且小美已於事故後逐漸康復,能從事輕便工作,但拒絕復工。法院認為,事故發生與雇主未善盡安全管理責任有直接關聯,且小美於醫療期間仍需休養,未能提供勞務,周男的抗辯無法成立。
此外,周男主張小美已領取勞保傷病給付,應抵扣賠償金額,但因其未為小美投保勞保,法院駁回此項主張。
法官判決結果為小美勝訴,周男需支付薪資補償、退休金提繳及損害賠償,總金額達274萬餘元,並需支付法定遲延利息。法院指出,周男若提供相應擔保,得免除假執行,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