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是合法公民權 黃暐瀚:努力「反被罷」才是唯一的路

▲▼ 政治評論員黃暐瀚。(圖/《豈有此呂》)

▲媒體人黃暐瀚。(資料照/《豈有此呂》)

實習記者石嘉豪/台北報導

目前已有30名藍委二階段罷免連署達標,國民黨也喊出「反惡罷」,同時採取「以罷制罷」的策略。不過,媒體人黃暐瀚昨(22日)直言,罷免是合乎憲法的公民權,他不會反對,但也不會鼓吹,他認為,根據過往罷免案的結果來看,與其「反惡罷」,努力「反被罷」才是唯一的路。

黃暐瀚提到,再過兩個月,台灣即將進入前所未有的「大罷免」投票,有不少網友問他,「罷免這麼過分,怎麼不反對?」同時,也有網友問他,「大罷免是為了救台灣,你怎麼不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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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黃暐瀚說,罷免的基礎來自《憲法》第17條,選舉、罷免、創制、複決都是人民的權利,叫他「反罷免」,等於是要他「反公民權」,有這樣主張的網友,難道會「反選舉」嗎?

黃暐瀚點出,有些人認為,大罷免在罷泛藍的部分一次提35席,根本是政治惡鬥,要消滅在野黨。但他覺得這番論述的核心,不在「罷免」而在「大」,也就是一次提很多。

只是黃暐瀚不解的是,一次罷幾席才叫「大」?如果一次罷35席算「大」,那一次罷「15席」大不大?合不合理?黃暐瀚雖然認同35席確實算大,但他直言,如果把多席次罷免,直接當成「惡罷」,那連署過程偽造文書,能不能也算一種具違法性的「惡罷」?

黃暐瀚強調,他的結論是,反被罷,合理,反罷免,則大可不必,「對合法合憲的公民權,我既不會鼓吹,也絕不會反對」,被罷者應該努力論述,無愧選民託付,順利從罷免案中存活下來,才是正辦。

此外,黃暐瀚指出,2021年10月23日前立委陳柏惟被用7萬7899票罷免成功,但同一天也有7萬3433票投下「不同意」,同意罷免票數甚至比陳柏惟的當選票數11萬2千票當選,還要少了3萬5千票。

黃暐瀚說,面對這樣明顯用「少數新民意」否決「多數舊民意」的罷免,按照規定,一樣是罷免成功,總不能罷免別人的時候,叫「民主的勝利」、「人民的勝利」,現在要被罷了,就說是惡罷,就要喊冤。

黃暐瀚假設,倘若台北的吳思瑤、吳沛憶,最後也被罷掉的話,那算是惡罷?還是民主的勝利呢?其實答案就是不管惡罷、善罷,都是罷,與其「反罷免」,不如「反被罷」,「反被罷」才是眼前唯一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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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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