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0日進行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表決,經表決過後完成三讀。(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10)日三讀通過《軍人待遇條例》修正草案,今年四月國防部已調薪加1.5萬,修法後國軍加薪幅度最高有望達3萬,明年1月1日正式上路。對此,國防部表示,樂見官兵待遇提升,然亦希望立法院在通過大幅增加政府歲出預算法案前,應先徵詢行政部門意見、協調可行性財源。
為提升志願役官兵薪資待遇,國防部日前已提出「志願役加給」及「戰鬥部隊加給」調整方案,並自114年4月1日起生效。作戰部隊的基層官士兵,志願役加給及戰鬥部隊加給,兩者合計每月最高將增加1萬2千元,在志願役加給部分,最高也提高至1萬5千元,綠營則支持該版本。而藍營也提加薪版本,今日院會表決通過,而今年四月國防部已調薪加1.5萬,修法後國軍加薪幅度最高有望達3萬,明年1月1日正式上路。
國防部說明,依今日三讀通過之規定,以114年預算員額推估,全年所需新增預算近300億元。依預算法第91條及財政紀律法第5條規定,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若大幅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徵詢行政院之意見,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
國防部指出,依賴清德總統指導,行政團隊對於國軍的待遇及福利照顧不遺餘力,今年四月大幅提升志願役加給等多項待遇,並已實際發放。
惟國防預算為中央政府總預算的一部分,其能否成長及成長幅度,均受限於政府歲出規模,與重要施政優序。若增加之人事支出編入年度預算,而整體國防預算成長有限,將排擠軍事投資、作業維持等工作。國防部後續將在兼顧官兵待遇福利,與國家整體財政前提下,配合行政院研議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