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薩琳・孔」發文影射,同時譏諷對方被告判刑。(圖/翻攝「我是孔劉的太太,凱薩琳・孔」)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臉書粉專「我是孔劉的太太‧凱薩琳‧孔」的江姓女作家,在臉書發佈14篇貼文,誹謗一名科技業副總夫人劉女,劉女提告誹謗,台北地院審理後判處「凱薩琳‧孔」有期徒刑10個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江女自112年8月起,在其擁有上萬追蹤的粉專中,多次以諧音影射劉女,例如使用「加腥寶貝」、「螃蟹副總夫人」等稱呼,並指控劉女「上班睡群創處長,下班睡瑞昱處長」,抹黑其私生活不檢點。雖然江女未直接點名,但貼文中提到的職稱與公司名稱,已足以讓網友辨識出劉女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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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出,江女為了提升自身社群流量,刻意散布不實指控,不僅攻擊劉女的私德,還以「整到奶奶比頭大」、「嘴唇像小丑」等言詞侮辱其外貌,對劉女造成嚴重名譽損害。由於江女否認犯行且未與劉女和解,法院裁定重判,除10個月徒刑外,另處拘役120日,均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