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北部一對夫妻阿強、小美(均為化名)在網路上結識A女,3人相約至摩鐵拍攝BDSM(Bondage and Discipline, Dominance and Submission, Sadism and Masochism的縮寫,意指束縛與調教、支配與服從、施虐與受虐等一系列涉及身體和心理方面的互動和角色扮演。)相關性影像,還簽署「自願性主奴關係協議書」,約定不能將內容散布給第三人知道,沒想到事後夫妻倆竟將性影像剪輯上傳至成人平台網站,A女因而決定報警提告。
▲阿強和小美將A女的性影像上傳至成人平台網站。(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強和小美透過網路結識A女,3人相約在摩鐵共同拍攝BDSM性影像,沒想到事後夫妻倆將性影像剪輯成5個片段,並陸續上傳至他們經營的成人平台帳號,供會員觀看。事後A女發現性影像被公布,憤而決定報警處理。
阿強辯稱,該性影像不是猥褻影像,況且那個成人平台網站必須登入會員才能瀏覽內容,會員都要通過身分驗證確定已經成年,他已經有採取合理的阻隔措施。小美也矢口否認散布猥褻影像,她強調,成人平台帳號都是丈夫在經營,內容也只是想要分享夫妻倆的共同喜好。
不過,法官認為,該性影像明確可見A女的身體隱私部位,而且阿強和小美的帳號貼文內容也都將人物化為性客體,綜合現有證據看來,仍認定該性影像屬於猥褻影像。
法官表示,夫妻倆曾與A女簽訂自願性主奴關係協議書,內容約定雙方均不得任意揭露相關內容給第三人知道,他們卻將性影像上傳至網站,瀏覽次數也達到「特定多數人」的程度,無論夫妻倆是否有對相關性影像採取適當的阻隔,都無礙於散布猥褻影像罪的成立。
最終,法官依共同犯散布猥褻影像罪,判處阿強有期徒刑4個月、小美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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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二) 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
(三) 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