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婦產科醫師替女子人流,卻導致女子身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萬華區一名婦產科丁姓女醫師替印尼籍女子進行流產手術,在拿手術夾伸入子宮夾胎兒時,不慎造成女子子宮頸穿透性裂傷引發血腹,送醫後仍因出血性休克死亡。全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審酌丁女已和被害人家屬和解,依她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緩刑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現年63歲丁女在台北市萬華區開設婦產科診所,並擔任主治醫師。2024年6月29日時,印尼籍女子小雅(化名)疑似自行服用墮胎藥導致陰道出血,由友人陪同到診所看診,並同意進行人工流產手術。丁女也於隔日8時20分許為小雅進行手術時,不料當丁女拿手術夾伸入小雅子宮夾取胎兒時,未注意小雅身體躁動,不慎造成小雅子宮頸穿透性裂傷,引起血腹,導致心跳加快、血壓下降等情形,經撥打119,將小雅送往馬偕紀念醫院進行急救,小雅仍在隔日宣告不治。
根據解剖結果顯示,小雅因手術造成子宮頸穿透性裂傷,引起血腹,導致出血性休克而死亡。丁女也坦承犯行,因涉犯過失致人於死罪遭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丁女犯後和小雅家屬達成和解,犯後態度良好,另外丁女在2001年,雖未經父母同意就替未成年少女動流產手術,遭判6月徒刑,緩刑2年,不過其刑之宣告已失其效力,可認丁女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之宣告,審酌她還撫養就讀大學的女兒和母親、家境小康等情,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