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立法院藍白黨團6月10日時挾人數優勢,三讀通過軍人待遇調整的相關修法,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加薪案違法違憲,外界關注政院是否會提覆議。不過總統府在今(27日)發布總統令,公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27之2條及《軍人待遇條例》第5條、第6條修正條文。
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重申,對於立法院通過大幅增加政府歲出預算的法案,在沒有指明預算來源、沒有徵詢行政院意見,也沒有協調可行性財源的情況下,已經違反《憲法》第70條的精神、《預算法》第91條以及《財政紀律法》第5條等規定,行政院將會持續徵詢法律及與法案相關專業領域的學者專家意見,審慎評估並持續研議各種合法合憲的救濟手段。
為提升志願役官兵薪資待遇,國防部日前已提出「志願役加給」及「戰鬥部隊加給」調整方案,並自114年4月1日起生效。作戰部隊的基層官士兵,志願役加給及戰鬥部隊加給,兩者合計每月最高將增加1萬2千元,在志願役加給部分,最高也提高至1萬5千元。
而在10日通過的國民黨版本,連同4月國防部的調整,修法後國軍加薪幅度最高有望達3萬,明年1月1日正式上路。國防部說明,依三讀通過的規定,以114年預算員額推估,全年所需新增預算近300億。依預算法第91條及財政紀律法第5條規定,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若大幅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徵詢行政院之意見,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
國防部指出,依賴清德總統指導,行政團隊對於國軍的待遇及福利照顧不遺餘力,今年4月大幅提升志願役加給等多項待遇,並已實際發放。但國防預算為中央政府總預算的一部分,其能否成長及成長幅度,均受限於政府歲出規模,與重要施政優序。
若增加之人事支出編入年度預算,而整體國防預算成長有限,將排擠軍事投資、作業維持等工作。國防部後續將在兼顧官兵待遇福利,與國家整體財政前提下,配合行政院研議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