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女進行指壓按摩,原訂由女師服務,卻被改成由古男接手。(示意圖/CFP)
記者曾羿翔/綜合報導
屏東地方法院近日就一起按摩師涉性侵案作出最新判決,古姓男子於2021年在屏東某足體養生會館擔任按摩師,涉嫌在替一名初次按摩的女子進行服務時,趁機進行強制猥褻。該案經一審判決後,上訴至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院最終改判古男構成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
判決書指出,受害女子當天與男友一同到該按摩店進行指壓按摩,原訂由女師服務,卻被安排由古男接手。古男見女子初次按摩,遂誘導其改選油壓並脫衣換上美容衣,趁女子無防備之際,在密閉房間內對其臀部、胸部及陰部外側進行撫摸。
女子於按摩後情緒異常,引起男友關注,女子透露遭猥褻情節,男友憤怒陪同下返回店家理論,古男當場道歉。女子隔日報警,並在醫院驗傷採證,於胸罩內側發現關鍵DNA,與古男一致或具父系血緣,強烈佐證被猥褻事實。
古男在偵審過程中否認犯行,辯稱全程經對方同意,撫摸亦為按摩程序之一。但法院認為其行為未經當事人事前同意,且撫摸部位屬性隱私領域,明顯違反性自主意願,並非正當按摩行為。
法院認定,古男利用密閉空間與其職務之便,使被害人陷入難以逃脫的狀態,其行為已達妨害性意思自由的程度,構成強制猥褻罪。考量其犯後否認、未與被害人和解及未賠償損害,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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