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擔任鞋櫃店長期間,涉嫌偽造商品銷貨紀錄,侵吞2325雙鞋。(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曾羿翔/綜合報導
台南某百貨鞋櫃前店長陳女,因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公司高達732萬餘元,近日遭台南地方法院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追繳全數不法所得。
據判決書指出,陳女自2019年11月至2021年3月,擔任百貨鞋櫃店長期間,涉嫌偽造商品銷貨紀錄,前前後後共侵吞公司2325雙鞋,並將商品以八折價格私下轉售予客戶,將所得金額據為己有。其手法包括輸入虛假的商品數量與金額至公司系統,再進行不實交易,累計侵占金額達新台幣732萬71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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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公司在盤點庫存時發現異常,陳女則於檢方展開調查前主動向台南地檢署自首。儘管其坦承犯行且無前科紀錄,法院仍認其行為嚴重破壞公司信任,對公司財產造成鉅額損害,故未予緩刑。另對於尚未追回的犯罪所得,法院也裁定沒收,若無法實際扣案,則將追徵等值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