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陳姓女子未具律師執照,卻與擁有律師資格的陳姓男友合夥開設法律事務所,涉嫌違法執業長達5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近期律師界醜聞頻傳,北市驚爆一對「真假情侶檔」聯手違法開律師事務所。陳姓女子未具律師資格,卻與擁有律師證書的陳姓男友合作,2人合夥經營法律事務所、分工接案、撰狀、出庭,非法執業長達5年。士林地檢偵結,依違反《律師法》起訴2人,並請求法院沒收或追徵不法所得。
起訴指出,2人自2018年至2023年間,先後以「太X國際法律事務所」與「X勝國際法律事務所」之名對外營業。陳女未具律師資格,卻負責事務所設立登記、租屋裝潢、助理聘僱等事宜,也透過臉書粉專與社團主動招攬客戶,涉入案件初步接洽、報價收費、甚至書狀撰寫,實際參與各層法律業務,形同實質執業。
陳男(現已分手)則為持證律師,負責正式委任後之訴狀撰擬與出庭應訊。雙方依招案來源分潤,若由陳女引介則她分得3成、他拿7成;若由陳男招案則全數由他取得。兩人各司其職、利潤共享,明顯構成實質合夥。
陳女明知無證,卻長期擔綱關鍵業務、掌控財務與營運決策,已涉《律師法》第129條所禁之「無證設所、合夥經營」違法行為。
▲長相清秀陳女未具律師資格卻與擁有律師證書的陳姓男友合作開事務所接案。(圖/翻攝自Facebook/當事人)
儘管2人於偵查中未完全否認合作關係,卻皆稱對方才是主要執行者,試圖撇清責任。陳女辯稱僅提供場地與行政協助;陳男則稱她並非員工,只負責接聽電話與網頁經營。檢察官認為2人說法刻意模糊角色,與證人證述、對話紀錄、帳戶資料及實際辦案紀錄不符。
檢調也追出數件具體委任案件,包括處理再議聲請、撰寫刑事告訴狀、擔任訴訟代理人等,收費從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其中有個案匯款總額達66萬元,也有單筆委任費用達28萬,均由客戶直接匯入陳女帳戶,再依比例轉匯予陳男。
檢方雖未統整列出總金額,但根據帳戶交易明細,涉案金流已達數百萬元,多數款項由客戶直接匯入陳女帳戶,再依分潤比例轉交男方,呈現長期合作分工模式。
檢察官認為,2人行為持續5年、案量眾多、金流實際,屬反覆執行營利行為的「集合犯」,不僅嚴重破壞律師制度正當性,更動搖民眾對法律專業的信任,請求法院依法沒收或追徵其不法所得,杜絕類似行為再犯空間。
事實上,陳女曾於2020年間與另一名李姓女子聯手犯下詐欺案,當時她即以事務所法務長身份出面招攬案件,對外謊稱可協助處理企業貸款與法拍屋轉租套房,以「穩賺不賠」話術誘使吳姓民眾多次匯款,總金額高達250萬元。款項最終並未投入任何投資,而用於償還債務與私人消費。
法院審理後認定陳、李2人共謀詐財,態度卸責,情節重大,判處李女10月、陳女8月徒刑,並命沒收犯罪所得共計210餘萬元,其中陳女部分為9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