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基隆市黨部前主委吳國勝(左)、基隆市政府前民政處長張淵翔(右)。(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記者郭世賢、柯沛辰/基隆報導
基隆地檢署偵辦藍營罷免民進黨基隆市議員鄭文婷、張之豪「死人連署」案,11日依違反個資法、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國民黨基隆市黨部前主委吳國勝、基隆市前民政處長張淵翔等7人。其中4名在押被告晚間移審基隆地院,法官裁定吳國勝50萬元交保、張淵翔40萬元交保,前黨部主任張金發及領銜人游正義則各以15萬元交保。
法院訊問後認為,吳國勝、張淵翔、張金發、游正義均坦承犯行,涉違反刑法第216條、第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第41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8條之2利用他人個人資料偽造提議罪等之罪嫌重大。
法院審酌,吳國勝等人於本日訊問時坦承全部犯行,並交代原有疑義部分之細節,參酌吳國勝等人及辯護律師、檢察官之意見,認均非不得以具保代替原羈押處分,因此裁准吳國勝50萬元交保、張淵翔40萬元交保、游正義15萬元交保、張金發15萬元交保,並命4人均限制住居。
起訴書指出,國民黨中央組織發展委員會(組發會)於114年1月下達指示,要求各縣市黨部對民進黨民意代表發動罷免,以「以罷制罷」方式反制綠營先前對國民黨立委發動的大規模罷免行動。
吳國勝據此與基隆地方人士研商後,認為鄭文婷與張之豪平日對由國民黨執政的基隆市政多所批評,經常引起藍營支持者不滿,為「容易操作的對象」,發動罷免的成功率相對較高,遂決定將兩人列為罷免目標。
當時立法院甫於113年12月通過新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新增規定罷免提議人須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該新法將於114年2月20日施行,吳國勝認為新法將「大幅增加罷免案成案難度」,於是決定「搶時間」在施行前一日(2月19日)送案,以避開新法規範。
但由於時間緊迫,難以在短時間內募得足夠合法提議人數(約為選區總選舉人1%),吳國勝便與黨部人員研商出「抄寫提議人名冊計畫」,直接調用黨員資料造假提名,趕在死線前送案。
吳國勝指示蕭姓黨工調閱並列印仁愛區與安樂區的黨員名冊,交由張金發與游正義統籌造假行動。兩人再分別將名冊與空白提議人名冊交給抄寫人員,根據名單逐筆抄寫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碼與戶籍地址,冒充提議人。
這些提議人名冊未經當事人同意即被填入,內容資料多屬黨內掌握之個資,原用於黨務聯繫,卻遭非法挪用作罷免行動。這些資料被稱為「第一階段抄寫提議人名冊」,最後在2月19日由張金發與游正義送至中央選舉委員會。
不過,中選會在審查時,發現提案人名冊出現重大異常,包括已死亡者、格式不符、筆跡高度重複等問題,因此將大量提名無效。原送件中,鄭文婷案505份被剔除265份,張之豪案720份被剔除304份,雙案均未達提案門檻。
面對罷免案卡關,吳國勝轉向時任基隆市民政處長張淵翔尋求協助。張淵翔曾任基隆市選委會總幹事,對選務流程熟稔,且在地方與市府體系有人脈資源。吳國勝認為「他的加入能大幅提高罷免成案率」,於是與基隆市長謝國樑共同邀請張淵翔加入後續行動。
張淵翔加入後,不僅指導抄手如何填寫格式正確的提議人名冊,還利用其民政處處長身分,動用戶役政系統對未送出名冊進行預查,確認姓名、身分證號與地址是否正確,以「降低被剔除風險」。
根據檢方調查,張淵翔先後將仁愛區與安樂區共95人的提議人資料彙整表,分別轉交中正戶政與安樂戶政事務所主任,並由主任指示內部職員以個人帳號登入戶役政系統,查驗每筆資料正確性。這些查核結果再回傳至黨部進行「重謄」名冊填寫。但戶役政系統屬國家資源,不得用於政黨罷免操作。
在張淵翔協助下,黨部完成補提案名冊,並於3月21日再次送交中選會。然中選會再度查核後,發現名冊內仍有62名提議人為「已故人士」,涉嫌偽造情節重大,遂依法向最高檢察署舉發。隨後該案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